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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女大生命案偵結 兇嫌無悔意遭起訴求極刑

馬國女大生遭擄殺案於25日偵結,檢方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將梁嫌起訴,並求處死刑。(中央社)
馬國女大生遭擄殺案於25日偵結,檢方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將梁嫌起訴,並求處死刑。(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橋頭地檢署偵辦馬國女大生遭擄殺案,全案於25日偵結,檢方認為,兇嫌梁育誌自國中起即有脫序紀錄及前科,且惡性逐次加重,難認有矯正的可能;且依精神鑑定結果,他並沒有精神病史,犯案後毫無悔意,因此依殺人等罪將他起訴,請求法院量處極刑、褫奪公權終身。

長榮大學1名馬來西亞籍女大生於10月28日遭梁嫌擄殺性侵後棄屍,並強奪其手機及財物。起訴書指出,梁嫌自國中起即有脫序及前案紀錄,直至本次再犯性侵未遂及性侵殺人的罪刑,足認相關學校輔導及刑事矯正作為皆不足平復他對於性犯罪的衝動,且其手段惡性越來越嚴重,難認被梁嫌有何再矯正的可能。

而且,依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精神鑑定結果顯示,梁嫌並沒有精神病史,也沒有精神疾病的就醫紀錄,無認知功能異常或心智缺陷等問題,也未曾被診斷為精神障礙疾患,顯見梁嫌在案發當時的精神狀況並不符合《刑法》第19條可因無辨識能力而不罰,或因辨識能力顯著降低而可減刑的規定。

檢方指出,梁嫌雖坦承犯行,但他於偵查中未曾主動表示對被害人或其家屬的歉意,僅不斷詢問會遭判刑多重、是否會被引渡到馬來西亞等關係自己權益的事項,顯見他毫無悲憫同理之心,也無悔改之意,因此依強制性交、強盜、殺人等罪嫌將他起訴,並具體求處死刑。

而對於被害人家屬曾表示,希望臺灣司法對梁嫌判處死刑,否則將以馬國司法程序爭取引渡他到馬國受審。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柏敦表示,偵查中的案件基於偵查不公開,不可能事先與被害人家屬溝通,檢方在起訴後會盡速將起訴書送交被害人家屬。橋頭地院則表示,全案已完成移審程序,因本案為性侵害案件,移審庭將不對外公開。

至於曾盼能「一命償一命」的梁嫌家屬,當地里長轉述,「如果他被判死刑,該執刑就去執刑,這樣才能給對方父母交代!」然而,被害人母親得知梁嫌遭起訴後並無一絲喜悅,僅表示「我其實甚麼都不想要,只想我女兒回來。」案發已2個多月,她也持續在臉書發文表達對女兒的思念,至今仍無法接受。

長榮校方則表示,學校會全力協助女大生父母討公道,已經全權委託律師處理,律師會按照父母的指示來進行後續程序;學校希望亡者安息,父母家人早日走出傷痛,其他有關案情部分就尊重司法,不便多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