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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房車貸、信用卡緩繳 可延至2021年6月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記者賴意晴/攝影)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記者賴意晴/攝影)

【記者賴意晴/臺北報導】近期肺炎疫情再度升溫,恐再衝擊經濟、影響人民荷包。金管會週二(12月29日)表示,原訂銀行展延個人債務協處機制,就房貸、車貸、消費信貸與信用卡繳款,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的措施,期限只到2020年底,但考量疫情仍影響部分民眾償債能力,將再延至2021年6月底。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截至2020年12月28日,統計已核准申請展延的個人貸款(房貸、車貸與消費信貸)達6萬1,404戶、總金額為新臺幣2,547億元;至於信用卡緩繳方面,受理申請的有3萬9,686件。

銀行局表示,為因應肺炎疫情對民眾個人經濟之影響,已於今年2月、5月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

不過近日肺炎疫情再度升溫,考量受理展延期限將於今年12月底到期,但疫情對部分民眾債務償還能力仍有影響,12月16日再協調銀行延長信用卡及其他個人貸款的債務協處機制受理期間至2021年6月底。銀行局指出,已於12月16日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討論,達成多項共識。

協處措施方面,針對信用卡款項,信用卡帳單之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至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至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各銀行受理申請期限由2020年12月底止延長至2021年6月底止。民眾如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金管會指出,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