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若欠繳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而遭健保署移送強制執行,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現行規定,民眾可持執行分署寄發下方印有條碼的傳繳通知至四大超商繳納;而行政職執行署30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自明年1月4日起,超商代收限額將從2萬元提升至3萬元。
針對健保署移送執行的健保費案件,行政執行署透過新聞稿指出,為進一步提升民眾超商繳款便利性,自明年1月4日起,將四大便利超商代收健保費金額上限從原本的2萬元提高至3萬元。
執行署表示,民眾若接到執行分署寄發下方印有條碼的傳繳通知時,只要欠繳金額在3萬元以下的案件,都可在繳款期限內持該傳繳通知就近至全國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等四大超商繳納,以減少赴金融機構臨櫃繳納或透過郵政劃撥、郵寄匯票及匯款等方式繳納的不便。
執行署強調,各分署寄發印有條碼的傳繳通知書是真的,請民眾放心至超商繳款,不要延誤。如果未在通知單記載的繳款期限內自動繳清案款,就會被執行分署依法扣押存款、薪資或查封車輛等財產;如確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納,可洽各分署承辦執行人員申請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