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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罷免理由 黃捷提4千多字答辯書

高市議員黃捷表示,她以專業理性標準監督市政,並確實轉達市民心聲。(黃捷臉書)
高市議員黃捷表示,她以專業理性標準監督市政,並確實轉達市民心聲。(黃捷臉書)

【記者方金媛/高雄報導】高市議員議員黃捷罷免案2月6日投票,黃捷依規定1月6日提出4,800多字答辯書,她表示,罷免團體所提罷免理由和指控不僅子虛烏有,有些更令人啼笑皆非。對此一一回覆雖浪費時間,但誠如她會遵循選罷法相關規定,坦然出席電視說明會,也藉此機會,向市民澄清謠言與指控,並再次報告兩年來的工作成績。

黃捷說,大多數鳳山鄉親根本沒看過罷免團體所提罷免理由,其一「做人不厚道,沒有禮義廉恥,不足代表民意」,原因竟是弔唁之時,「未見其哀容,有失禮節」。

她說,她沒有在喪禮上打卡拍照、更不願意消費亡者,她選擇低調致哀、希望尊重家屬留出空間,然而卻被當成政治事件炒作,甚至成為罷免理由,此絕非民主政治初衷,令人遺憾,更難令鳳山人民信服。

針對另一理由「問政未盡議員之責」,指控她「問政方式只想問倒市長,羞辱市府團隊」,黃捷回應,她在議會所關心市政議題眾多,每一項都與市民息息相關。過去三個會期,她把握每一次部門質詢機會,甚至登記第二次、第三次發言,就是希望替市民把關市政進度。

此外,上任後三個會期以來,她連續獲得高雄市公督盟評鑑為「十大問政優質議員」,評鑑項目包括質詢次數、問政內容專業度、提案數等類別,皆是公正客觀的評比標準,證明她未曾怠忽職守。

另罷免團體列舉前市長韓國爬樹事蹟,認為她羞辱前市長,並質疑她只有意識型態,沒有是非。黃捷對此表示,前市長早已離任,人民已經做出選擇,她不會再針對個案加以評論。

她強調,監督市政是議員職責,一味地護航或杯葛都不對。她對過去市府提出的質疑,一樣會持續監督現在市府,凡事皆以專業理性標準看待,並確實轉達所有市民心聲。

她指出,罷免團體最後指控她「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 條」,大概是所有理由中,唯一可能成立的。但過去兩年來,大家看到香港人民為了爭取最基本的權益,即遭到港警暴行,有人被關押、逃亡,甚至犧牲生命。中共更以國安法箝制人民,宛如白色恐怖,連不在香港境內的外國人,都能加以入罪打壓。

她進一步表示,任何人都不應對暴行視而不見。主張民主自由,在香港變成一種罪。身為高舉人民罷免權大旗的罷免團體,何嘗不是主張民主自由呢?她呼籲罷免團體放下歧見,共同譴責暴行、捍衛民主自由普世價值。

黃捷說,不實謠言與抹黑要澄清並不容易,縱使困難重重,她仍會繼續努力,保持溝通,更會努力留在鳳山,完成市民賦予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