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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提案返還威權時代不當沒收的人民財產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主張返還威權統治時期不當沒收的人民財產。(中央社)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主張返還威權統治時期不當沒收的人民財產。(中央社)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出修正《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的看法 ,主張返還威權統治時期不當沒收的人民財產,被外界解讀是布局2022北市長選舉。對此,蔣萬安12日表示,與選舉無關,還原真相才能邁向和解。

蔣萬安表示,促轉會成立3年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早三讀通過,賠償被害者與返還沒收財產,至今沒有具體法律規範;相關規定在其他國家早有先例,如德國《返還德意志帝國與相關法人金錢債權法》。 

蔣萬安對促轉條例第6條,「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所追訴或審判之刑事案件,應予重新調查,不適用國家安全法第九條規定,藉以平復司法不法、彰顯司法正義、導正法治及人權教育,並促進社會和解」表示贊同。 

草案亦規定,若當事人已死亡,臺灣地區法定繼承人可檢具被沒收不動產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返還或折算現金償還其價額。若撤銷有罪判決,當事人或家屬可申請金錢補償,補償標準等相關事宜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

蔣萬安提到,應不限內亂外患罪,適用範圍擴張至《懲治叛亂條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並放寬請求返還範圍,領有總統回復名譽證書或經撤銷有罪判決者,也可請求返還財產或現金補償。蔣萬安認為,「面對歷史、還原真相,臺灣才能邁向和解的第一步」。

至於外界認為他是為了布局2022年的臺北市長選戰,蔣萬安說,提案跟選舉無關,單純因為《促轉條例》通過後,財產返還部分政府迄今都沒做;如今,政治受難者家屬年事已高,「在跟時間賽跑」,平復司法判決後,應盡快將被沒收財產返還,盼政府須有明確法源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