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李姓病人提了兩大袋和一個行李箱,到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藥局前,打開一看是滿滿藥品和保健食品,且過半數都過期,其中保健品也有不少成分相同;另一位王姓病患,將吃不完的藥拿到藥局回收,認為可以給其他病人使用。
高醫藥學部主任王雅玲表示,藥品若過期就要丟棄,未拆封也一樣;藥品一旦開封後,有效期限就會縮短;在正確保存下,口服藥或藥膏可保存3至6個月,眼藥水或口服液劑最多保存1個月;未過期但變色、變質、有異味藥品也必須丟掉。
大部分藥品保存建議放在避光、陰涼、乾燥、兒童不易拿取之處;少數藥品則需要冷藏,如胰島素應與冰箱其他食物隔開儲存。藥品分裝在藥盒時,除須注意藥盒密合度外,有些易潮解藥品也不宜事先分裝,會影響療效,若藥品已變色、變質或有異味,勿繼續服用。
藥品回收六步驟
1、剩餘藥水倒入夾鏈袋。
2、將沖洗藥罐的水也倒入夾鏈袋。
3、廢棄的藥丸、膠囊從鋁箔或藥袋包裝取出後放入夾鏈袋。
4、將用過的擦手紙、茶葉渣或咖啡渣等放入夾鏈袋中一起混合。
5、將夾鏈袋密封好,隨一般垃圾清除。
6、回收乾淨藥瓶和藥袋。
王雅玲提醒,化療抗癌藥、鎮定安眠藥、麻醉止痛藥、荷爾蒙和抗生素等5類藥品須送回藥局回收,不可自行隨意丟棄,藥水也不可倒進馬桶和水槽,避免汙染居住環境;她強調,回收藥品會被銷毀,並不會給其他病人使用,實際無法減少藥品浪費。
高醫表示,病人常因無定期吃藥或害怕副作用等,導致許多藥品被丟棄造成浪費,高醫每年回收廢棄藥約300多公斤。健保是國人健康的保障,但連年虧損,病人可以做的就是不浪費藥品,也不自行要求醫師開藥,並遵照醫囑服藥,以控制病情,減少更多醫療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