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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女設19人頭公司引入移工 剝削同鄉3年撈2,500萬

越南籍女子刁宇弘涉嫌非法引入126名越南籍營建移工,臺中地檢署28日依涉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起訴刁女等4人。(中央社)
越南籍女子刁宇弘涉嫌非法引入126名越南籍營建移工,臺中地檢署28日依涉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起訴刁女等4人。(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已歸化我國的越南籍女子刁宇弘涉嫌於2017年成立「弘宇人力仲介公司」,並成立19家人頭公司,非法引入126名越南籍營建移工後,再私下媒介給38家營造公司,並剝削半數薪資,不法獲利逾2,575萬元。臺中地檢署28日依涉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起訴刁女等4人。

中檢偵破史上最大規模以合法仲介公司掩護非法媒介移工的人口販運案,全案源於41歲的刁女發現臺灣營造業有缺工現象,但依規定營造公司必須承包政府重大工程或承包工程標案超過10億元才能申請引入外籍營建工,一般營造公司並無法符合引入條件。

為此,刁女遂先成立仲介公司,聘請臺灣籍副總經理許士樟、越南籍翻譯吳國河及記帳士林佳瑾等3人,於2017年7月起陸續找來16名人頭作為19家空殼公司負責人,再將200多名臺灣人頭工人交叉登記到空殼公司名下,製造缺工假象,向政府申請引入126名外籍工人。

刁女並陸續將外籍工人非法媒介給38家營造公司,索取每位移工3萬6千元至4萬2千元不等的薪水,卻以扣除勞保費等費用為由,實際僅支付約1萬6千元至1萬9千元不等的薪資,甚至威脅他們,若不配合就會被遣返回越南。

檢方痛批,刁女惡行嚴重剝削同鄉,把同鄉「賣給」營造公司,若發生工安意外,將因工作內容「名實不符」而無任何保障。全案訊後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起訴刁女及3名仲介公司員工等4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而聘僱這些移工的38名雇主,則函送臺中市政府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