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動全面換發新式數位身分證引發各界對資安的疑慮,臺灣人權促進會召集58名各領域民眾擔任原告,對內政部提起預防性不作為之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2日第四度開庭,原告律師認為,雖然行政院宣示暫緩,但卻未見內政部調整相關計畫,盼能透過訴訟釐清疑慮。
起訴指出,依據《戶籍法》規定,國民身分證全面換發及舊證失效日期是由內政部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而依「國民身分證全面換發辦法」規定,內政部應於全面換證作業結束前公告舊證失效日期,但公告後原告就沒有選擇繼續使用舊證的權利,也無救濟管道,因此有必要預為起訴。
雖然行政院於今年1月21日決議暫停換發,內政部也表示會在訂定專法、取得社會共識後再依法辦理。但原告律師團召集人林煜騰表示,行政院的說法僅像是政治宣示,內政部應提出如何配合調整相關計畫,而非一再宣稱資安無虞、請人民放心;盼能透過訴訟釐清相關疑慮。
內政部委任律師葉奇鑫則辯稱,行政院1月21日是宣布大方向,內政部規劃則需要時間,立母法、子法一定也會邀請人權團體、經過公聽討論,先前公告的法令若要廢止也需通盤檢討,因此原告要求現在提出具體作為是強人所難。他表示,內政部不能拿出太細節的東西,否則等於公開給駭客看,「暫緩是因為有疑慮,並不代表資安有問題」。
庭末,受命法官孫萍萍諭知全案改訂於4月13日上午11時續行準備程序。
對此,原告之一的臺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施逸翔表示,內政部應說明要如何因應立法院提出的資安疑慮、如何處理換發計畫及去年底公告的辦法?他也呼籲,內政部接下來應具體提出資安措施的資料,透過訴訟將換發的方式公開供大眾檢驗。
臺灣人權促進會專員周冠汝則認為,臺灣是否能守住保留無晶片身分證的權利,以及落實自主查詢機關交換個人資料的紀錄,人民都在看。既然內政部過去多次重申相關資安措施非常完備,期待政府能落實資訊公開;呼籲內政部廢除過時的計畫與辦法,歸零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