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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捷引用港版國安法 宋承恩:魚目混珠誤導民眾

圖為黃捷在鳳山五甲地區宣傳反罷免。(中央社)
圖為黃捷在鳳山五甲地區宣傳反罷免。(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對於罷捷案,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5日說,中共企圖藉罷免,干擾台灣政治人物,讓綠營被罷免以便報復罷韓,也藉此製造《港版國安法》好像在台灣有效的印象,並讓大家宣傳或討論,符合中共蠶食台灣的大方向。此外,罷捷是中共對台涉獵的一部分,罷捷團體受中國外宣影響,但不確定罷捷團體有沒被中共指使或滲透、利用。

《港版國安法》根本不被台灣承認,香港的民主運動台灣大多數人也不會用港暴稱呼,對於罷捷團體把香港民主運動稱為港暴,還引用《港版國安法》21條,宋承恩說,他覺得是故意且魚目混珠。在罷捷理由書中寫得非常簡陋,黃捷籌集物資「介入港暴」然後明顯違反《港版國安法》21條,有人指出引用的法令不是台灣法令,罷捷團體反駁說,他們把台灣的國安法2-1條寫錯成21條,根本是硬拗的。

宋承恩認為,罷捷團體拋出《港版國安法》適用於台灣的印象,然後就看輿論怎麼反應,因為很多人搞不清楚《港版國安法》與中華民國《國安法》(只有10條條文)的區別。而中選會不能審查罷黃捷理由書,來函照登,罷捷團體就利用這個制度的弱點,讓指控達到目的。

罷捷團體錯用《港版國安法》第21條,宋承恩說,不清楚背後是不是有中共指使,但台灣發生諸如核四公投、中國疫苗,或萊豬事件等,製造糾紛削弱台灣人的團結、民主政權,都符合中共的目的。其次,有宣傳作用,製造政治人物在台灣挺香港的活動是違法的,製造違反《港版國安法》的印象,也符合中共蠶食的大方向。

宋承恩指出,現在很多台灣人的活動,接收的資訊都是中國的外宣,久而久之就受中共影響。像罷捷團體是中華民國的國民,罷免高雄市的議員,這是在中華民國底下的權益,可是他們的觀點卻是中國人的觀點,自然就說出違反《國安法》第21條,他們根本搞不清楚。

宋承恩表示,罷捷的政治目的很清楚,罷韓團體是時代力量動員的,罷捷團體柿子挑軟的吃。罷免市議員(黃捷)比市長(韓國瑜)來得簡單,因為選區小,相對門檻沒那麼高,罷捷團體利用政治行動票去下架他們看不順眼的議員,附帶混進《港版國安法》在台灣有法律效應的印象。

宋承恩說,黃捷等是罷韓的犧牲者,反對陣營會用這種報復性罷免是可以預期的。無力的是不被說服這件事情,像公辦政見會罷韓團體連好好想個理由都不肯,只知道用莫須有來宣傳,這不是民主,這現象容易被利用令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