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聯席會議去年5月通過決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督導業者依據收視率分潤頻道授權費,在6個月內訂定授權費分配辦法,並將所有頻道依照屬性大區塊化重新排列,不過NCC未能落實。提案的立委26日召開記者會,批評NCC藐視國會,呼籲應積極執行。
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於去年5月通過2項決議,第一、要求NCC督導系統商與頻道商,依據收視率分潤頻道授權費,並請NCC在6個月內訂定授權費分配辦法;第二、在6個月內將所有頻道,依照頻道屬性大區塊化重新排列。
NCC同意這2項決議,但目前僅召開過研討會、蒐集彙整業者書面意見,立法院所做決議卻遲不見落實。
對此,民進黨立委邱志偉、陳歐珀、許智傑26日召開「數位匯流新時代,NCC別再牛步;莫讓萬年頻道表,扼殺產業競爭力」記者會。邱志偉表示,去年7月馬祖東引鄉有線電視數位轉型完成後,臺灣有線電視系統達成100%數位化,正式從類比時代全面跨入數位時代,但NCC部分法規政策卻仍停留在類比時代,未與時俱進,基本頻道區塊也缺乏市場競爭機制。
邱志偉說,為人詬病的「萬年頻道表」與「授權費分配機制」,已成為整體產業結構性問題,節目的僵化最終犧牲的將是收視大眾的權益。NCC應積極任事,跟上時代制定符合時宜的法規。
許智傑說,NCC答覆書面報告都曾提到,「前80臺」基本頻道難有較大異動,使得新進頻道難以加入,不易形成頻道提升品質之競爭誘因,代表連NCC都很清楚問題出在哪裡,倘若知道問題卻不改正,這就是很明顯的行政怠惰。
對此,NCC平臺處副處長蔡國棟說明,目前已召開多項會議檢討,並與業者協商,同時也請專家、學者進行長期研究,提出方案,希望可以盡快達到立法院決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