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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組織法修改通過 評論:習近平高度集權

中共全國人大會議閉幕式上通過人大會《組織法》。有分析指,中共此舉將使習近平權力更加集中。(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中共全國人大會議閉幕式上通過人大會《組織法》。有分析指,中共此舉將使習近平權力更加集中。(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記者蕭律生/綜合報導】中共全國人大會議閉幕式(3月11日)上通過人大會《組織法》。有分析指,中共此舉將全國人大澈底黨化,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繼續高度集權的一個舉動。

3月11日下午中共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閉幕式上,通過了關於修改全國人大《組織法》草案。這是此法1982年重新制定通過後,38年來首次修改。

修改後的《組織法》讓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閉會期間可以對國務院領導層進行任免,不僅可以決定部長的人選,還能任免「國務院其他組成人員」,即包括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

之前,中共國務院副總理及國務委員的人選,需在全國人大會議表決後才能任免,而非在閉會期間任免。

11日,香港《蘋果日報》指,有分析稱,中共修改《組織法》是為習近平明年二十大連任後的領導體制做準備;同時將全國人大澈底黨化。另有分析指,修法後國務院領導層隨時都有可能因此而出現變動。

稍早,山西憲政學者王志強就此事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表面上看《組織法》擴大了人大常委會的權力,但實際上仍然在中共的領導下,一切都是共產黨說了算,人大仍然是「橡皮圖章」;同時意味原已幾近無實權的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進一步被削權,甚至被架空。

《大紀元》評論員王赫日前撰文指,中共當局利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靈活性」,以備不時之需;若無特殊事件發生,中共現在的領導層(政治局)不大可能發生人事變動,習當局此舉,更主要的是制度性集權,推動集權不斷深入;習近平對「關鍵少數」的控制,就形成了一個相對完整的體系,可以說,在二十大之前,習的集權達到了一個高峰。

時政評論員李林一則認為,中共對其所謂的主要政府官員的選舉,均是高層內定的候選人,早就有安排結果,人大代表所謂的投票表決只是走過場而已。

據新唐人報導,旅美時事評論員鄭浩昌認為,中共此舉是為了威懾中共核心圈的高官「如果不聽話,隨時可以換掉」。

旅美獨立學者、時評專欄作家戈壁東認為,這其實就是習近平繼續高度集權的一個舉動而已;人大立法,只不過是中共利用和玩弄的一些現代名詞和組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