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工研院團隊衍生的半導體公司瀚薪科技,將技術、人才團隊移轉到對岸,搖身一變成為中資公司上海瀚薪。立委高虹安22日說,瀚薪案是國安問題,突顯中資染指臺灣科技業與經濟命脈,以更新的型態把公司整碗拿去,且工研院研發成果技轉給本土廠商之後,卻又被暗渡陳倉到對岸,幫助大陸彎道超車。瀚薪很可能不是第一家,恐怕後續有更多案例。
高虹安指出,瀚薪科技2013年成立,是半導體晶片設計公司,內部最熱門技術是第三代半導體碳化矽功率半導體,碳化矽技術技轉自工研院,且工研院創新公司投資占股5%,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國發會也都有投資。
瀚薪科技於2021年2月解散,高虹安說,原瀚薪科技的總經理李傳英2019年就已經成為上海瀚薪董事,多次把技術團隊、專利帶到大陸。瀚薪科技原地址又成立另一家凰騰,凰騰在104徵才,直接用瀚薪科技的商標、簡介也直言以瀚薪品牌為主軸,「根本就是瀚薪翻版。」
高指出,瀚薪案過程中的四大關卡,包括投審會、《科專成果境外實施條例》、《營業祕密法》、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清單均失靈。依據投審會的說法是,瀚薪到大陸中間資金有斷開,沒有直接連接到陸資,所以無法可管;科專補助的研發成果一定要留在本土使用,瀚薪應該受到《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境外實施條例》約束,它把技術轉移到境外必須報部,但沒有申報。
「《營業祕密法》則是更大的問題。」高虹安說,因為《營業祕密法》只有在竊取機密才可做重判,「但人家把整個公司團隊買走。」而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入清單都是以戰爭武器、國防類用途為主,並沒有明確定義基礎科技研究發展半導體技術。
高虹安說,瀚薪事件已涉及國家法益,如果侵害到國家法益,勢必法規會訂得非常嚴格,像美國是用經濟間諜罪入法,但臺灣卻不清楚到底用什麼法來定義損害國家法益狀況。
瀚薪涉中資? 投審會:已移送調查局調查
經濟部投審會專員劉佳佳指出,據初步查證資料,大陸瀚薪是純內資企業,跟臺灣瀚薪有什麼關係,投審會上週已經發文調查;至於凰騰是投審會核准僑外投資,有沒有涉及到中資,除了函請到會說明之外,已移請調查局調查金流有沒有涉及陸資。
經濟部技術處專委楊傳國表示,瀚薪在2021年2月申請解散,工研院依照合約終止並收回非專屬授權權利,如果上海瀚薪後續有侵害工研院技術的情事發生,就會依法提起侵權告訴;瀚薪案移送檢調釐清後,工研院授權瀚薪的技術有沒有被違法出售,後續再來追訴。
瀚薪以非專屬方式在2013年、2015年技轉工研院碳化矽技術,楊傳國指出,當時的規格是600伏特的平面電晶體製作研發方法,臺灣目前已經有1,200伏特、1,700伏特的產品,600伏特是第三代以前的技術,是不是跟現在移轉的技術有關,需要檢調再協助調查。
凰騰是臺灣瀚薪與上海瀚薪中介?
楊傳國認為,瀚薪2020年5月至7月將它的公司專利、成貨等資產轉讓,應該是先轉讓給凰騰,凰騰再轉給上海瀚薪,但這部分金流與技術流向需要檢調調查。凰騰投資在2020年11月成立,是瀚薪同個地址的僑外資,代表人是瀚薪總經理李傳英,當時的唯一股東是新加坡某家僑外資,也就是李傳英的女兒,這點也有待司法調查。
高虹安指出,上海瀚薪是否已經拿到臺灣瀚薪的技術,查看上海瀚薪的技術列表,公司一開張就擁有跟臺灣瀚薪一模一樣的技術與產品,很明顯裡面有貓膩、古怪。
工研院技術移轉與法律中心執行長王鵬瑜表示,工研院曾調出瀚薪之前董事會的報告,從來沒有一次討論過李傳英要到大陸設公司或擔任董事,如果委員談到的是事實,表示在公司還沒解散之前,他就在對岸的公司兼職,很明顯違反《公司法》,馬上就有刑事責任背信罪。
對於高虹安提到工研院求償無門,王鵬瑜說,工研院不可能求償無門,因為只要技術一外洩馬上就違法,工研院有前例追究過同仁與公司把技術帶出去,後來定罪,但不見得用《營業祕密法》,用背信罪就可以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