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劉世芳23日召開「跨國網路平台與內容產業影響」公聽會,邀集專家學者、相關業者與主管機關,對於商業壟斷不公平競爭、分潤機制與演算法公開議題,涉及立法架構進行諸多討論,此外,立委也對網路社群平台霸權壟斷,任意下架封鎖特定內容以及假新聞充斥感到憂心,希望透過公聽會方式,借鑑外國經驗,探討出適合台灣的數位治理模式。
平台任意下架言論 台立委憂心
立委劉世芳指出,當網路平台大到不能管的時後,不是只有商業壟斷問題,而是「政治都可能被壟斷」,日前美國大選川普言論被網路平台差別對待,「大家都心知肚明」,平台可操作你的喜好,因此台灣也會擔心,會不會下次大選,我國候選人也會被平台業者這樣對待?甚至被對岸中共操作都有可能。
立委林楚英也表示,社群平臺霸權壟斷,可決定要下架哪些內容,「我們的內容會不會也被平台決策者取決掉?」另外,她也點出,平台衍生出第三方支付線上交易,金流追蹤也是政府必須重視部分。
立委范雲則表示,日前發生中國透過FaceBooK、Twitter,對重大事件放假新聞,影響民眾對台灣總統大選、武漢肺癌、香港反送中運動的認知,她提到歐盟「數位服務法」對於操控資訊、假新聞預防、信賴舉報、透明公開、外部稽核與公共問責等建立相關規範機制,此外,歐盟針對超大跨國平台制定17種義務,值得台灣立法參考,以加強對數位平台的民主監督。
劉世芳也預告,兩週內,行政院就會把數位發展部組織法送到立法院審議,希望本會期完成立法,並可望在今年下半年正式成立,其中NCC部分處室也將併入數位發展部,劉世芳強調「數位發展部絕非科技部翻版」,未來此議題相關也在發展關注中,但當務之急是處理資安問題。
劣幣驅良幣!數位平台佔主要廣告利潤 優質媒體難存活
台灣廣告市場約761億新台幣,線上佔450億元,其中社群平台佔1/4,2019年台灣數位廣告Google與FaceBooK(臉書)佔6-8成。
立委張廖萬堅表示,傳統媒體的廣告收入幾乎被跨國數位社群平台收走,媒體無法持續製作優質內容甚至被淘汰,「那未來社群平台還能乘載哪些內容?一定是批評、假訊息充斥」,政府必須對此議題拿出處理誠意。
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權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提到包括「市場面(著作權法)、民主面及國際連結」三面向議題,其中民主面,網路平台「假新聞」氾濫與傳統媒體式微有關。江雅綺認為,國家如重視民主制度就該重視媒體內容品質;尊重商業機制,就該讓商業機制足以彰顯優質內容,但現況是網路點閱決定利益分配,導致媒體寧可內容農場化,這種生態讓虛假資訊、內容農場壯大,最終劣幣驅良幣,優質媒體無法存活。
「數位匯流改變獲利模式」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陳依玫指出,以1%為計,Google大約從台灣拿走15億美元廣告費,FaceBooK是8.32億美元,當臉書假資訊影響美國大選、當閱聽眾從用戶變成「商品」,是時候讓科技巨擘負起責任,她提出「公平、問責、該納管就納管」三項訴求。
網路平台如大地主 台灣新聞媒體佃農遭剝削
「台灣受到跨國網路平台壟斷還有對新聞業的傷害,遠比澳洲還要大,更高於全球平均數」政大新聞系教授劉昌德出示2020年路透社調查以歐美為主的20個國家「社群媒體如何宰制全球新聞業」概況,發現民眾進用新聞資訊管道,依序臉書佔36%,其次YouTube佔27%、What's App佔16%,這三家大型網路平台幾乎宰制近8成新聞進用管道。
數據顯示,澳洲人接收新聞的主要來源是FaceBooK(佔39%)、YouTube(佔21%),FaceBooK Messenger(佔12%)。臺灣使用排行則是:Line(49%)、FaceBooK(47%)、YouTube(41%)、PTT、FaceBooK Messenger、Instagram都均為8%。
劉昌德表示,澳洲立法目的有一點很重要,向平台爭取合理利益後,如何協助本地製作公共性新聞,利益回到投入本國優質新聞報導的產製,必須思考;他說法國加拿大歐盟美國相關立法有三大重點,包括:「集體協商、強制仲裁、演算法透明」。劉昌德舉例,數位平台就像地主不事生產只會收租,內容業者就是新聞佃農,內容幫助平台創造流量,利潤卻回不到生產者手中,若不處理就會使更多媒體從業者失業。因此他提出建議,第一、國家應介入分潤機制改革,第二、拆分大地主(大平台)也就是反壟斷法,第三、建立國內自主平台。
立委高虹安則認為,包括商業分潤定價機制,要從立法著手,還是回到商業談判路線,值得討論。高虹安質疑澳洲立法課徵「連結稅(link tax)」與「演算法」公開,建議台灣需應地制宜。
劉世芳表示,NCC出席代表提到「不能放任大型網路平台壟斷服務與利潤,妨礙市場公平競爭,最終有害公共利益」,但卻推給公平會,「這是最糟糕情況」,她認為,集體談判、課「數位税」都是台灣可以討論的空間,事實上,內容業者可向「公平會」申請向平台洽詢集體議價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