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大里5日驚傳林姓小二男童遭補習班導師用「愛的小手」後端手棍毆打,導致右手臂大面積瘀青,孩子回家不敢告訴家長,直到睡前痛到無法拿牙刷,事情才曝光;事後補習班拒提供影帶,更延遲通報,家長8日提告。台中市府教育局表示,安親班延遲通報開罰5萬元,失控教師已離職。教育局將儘速召開「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依審議結果要求提報不適任人員。
林童媽媽24日在民代陪同下開記者會,忍不住痛哭孩子最近常做惡夢,對教育產生排斥;家長並透露班上其他孩子,幾乎都曾被老師帶到監視器看不到的地方毆打過,她控訴,這樣的兒虐不知已經多久了?不合格教師難道無法可管?今天就是要補習班給一個真相。
該事件發生在本月5日,家長痛心說,那天孩子叫了三聲「老師」,老師突然失控,就在監視器下爆打孩子,晚上8點多還若無其事傳簡訊說明孩子學習狀況。班導事後說明是因為孩子「作業寫太慢」,但至今連當天的監視器影帶都還拿不到,痛批補習班非常可惡。
議員鄭功進表示,坊間補教業一旦發生兒虐,僅開除不適任教師,但補習班進用教師不須受過專業教育課程,突顯現行體制的問題。鄭功進特助鄭紹頡指出,兒虐事件依現行法令,補教業者僅須被開罰逾時通報,但可繼續招生。
議員賴佳微指出,市府應提出安親班補教老師的自治條例,才能杜絕學童遭施虐的情事。林德宇表示,應落實通報機制,有關補習班行政管制應重新檢視。黃守達表示,市府對於層出不窮的兒虐問題,是否有能力可預防。林祈烽表示,現在家長因工作忙碌,連送到知名補習班都會發生兒虐事件,家長如何才能安心。
教育局長楊振昇表示,8日接獲補習班通報,5日魏姓教師不當管教,同日魏師已離職;因補習班涉及隱匿通報,已依違反「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裁處負責人5萬元罰鍰。11日與社會局家防中心共同查訪,補習班老師違反兒少權「對兒童及少年為不正當之行為」,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不適任教師4年內不得在其他補習班任教。
警察局表示,男童家長已看過錄影帶,但是不能拷貝;17日完成相關事證的蒐證後,已移交台中地檢署偵辦。
補習班鄭姓業者表示,老師坦承情緒失控,事後十分懊悔,承認自己動手是「不道德、不理性」的行為,將配合檢警調查。至於錄影帶因涉及其他學童個資,所以沒有給家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