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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薪酬入法 陸新廣電法惹議

中共正準備推出新廣播電視法,對廣電領域的管制將全面覆蓋網路,進一步收緊網路空間。示意圖。(NOEL CELIS/AFP via Getty Images)
中共正準備推出新廣播電視法,對廣電領域的管制將全面覆蓋網路,進一步收緊網路空間。示意圖。(NOEL CELIS/AFP via Getty Images)

【記者林詩遠/綜合報導】中共正準備推出新廣播電視法,對廣電領域的管制將全面覆蓋網路,進一步收緊網路空間。在草擬的新廣電法條文中,包括「應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並對影視明星們的薪資下了「封頂」規定,引起輿論熱議。

據美國之音及陸媒報導,中共廣電總局3月17日推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播電視法徵求意見稿〉(簡稱〈新廣電法意見稿〉),全文10章共80條,開宗明義就要求境內從事廣播電視活動,有線的、無線的,通過固定、移動等終端,以單向、交互等形式向社會公眾傳播影片、音樂等視聽節目及其相關活動,都應「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和加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新廣電法意見稿〉同時強調,要「落實網上網下一個標準、一體管理」,統一規定了電視劇片的的備案、審查程序,包括電視劇、電視動畫、電視電影、電視紀錄片、網路劇、網路動畫、網路紀錄片、網路電影等。

其中還提出,廣播電視節目主創人員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節目將限制播放。

浙江省一位退休教授對美國之音說:「法院審判時要以是否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基準判案,這就很奇怪了。法律判案怎麼能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個案子怎麼判?那還不是你當局說啥就是啥,出現在法律當中這類文字的解釋餘地太大,政府可以想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說你的作品和行為符合就符合,不符合就不符合,立這種規矩是不是有問題?」

旅美學者秦偉平對美國之音表示,隨著網路技術發展,新媒體平臺的影響越來越大,中國官方此舉是在加強輿論控制,以維護它的統治。

另外,〈新廣電法意見稿〉兩處談到有關影視明星和主持人的薪酬規定,儘管只是寥寥數語的原則性闡述,卻頗引輿論關注。

條文中統稱這些明星和主持人為所謂「主創人員」,其中第三十一條規定,廣播電視節目主創人員的酬勞標準和配置比例,應當符合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規定。

長期以來,中國輿論對影視明星和主持人薪酬一直津津樂道。在此之前,廣電總局也曾有過這方面的規定,只是效果可能不彰,流於形式。

北京居民林先生曾在文藝界工作,他談了自己對明星片酬立法的看法:「我個人認為這個事情管得有點太寬。明星片酬這個事情,說白了,市場願意給那麼多錢,值那麼多,這應該由市場來決定。問題是收入首先必須合法,而且上(繳)稅。」

浙江退休教授說,〈新廣電法意見稿〉插手影視業高薪問題,相比之下,還有更為複雜的中國社會財富分配問題:「你說藝人拿錢多,那麼馬雲拿的不多嗎?藝人拿的錢跟那些上市公司、國企老闆就更沒有辦法比了。他們一上市轉眼就是億萬富翁,演員、主持人們在上市公司老闆面前就是小兒科。」對這些人的財富規管在哪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