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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航退票1.28億 積欠民航局9700萬

圖為遠航的客機。(中央社)
圖為遠航的客機。(中央社)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遠東航空公司前(108)年12月13日無預警停航,原事先成立的消費者信託專戶於去(109)年7月啟動退票作業。民航局9日表示,所有退票作業已於今(110)年一月底結束,共退票約1.28億元,尚未退票民眾,未來仍可循民事救濟程序要求遠航退票;而遠航仍欠民航局9,700萬元。

民航局說,遠航主要積欠臺北、高雄、金門、澎湖等航空站的房屋租金、降落費及機場服務費,共約9,700萬元。

民航局指出,由於遠航在無預警停航前,財務風險及航機異常故障的飛安事件就有增加跡象,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民航局於106年要求遠航建立旅客預付票款保障機制,於107年委託律師設立消費者信託財產專戶。

遠航前年無預警停航後,民航局便立即要求委託律師依信託契約處理信託財產相關事宜,遠航也於相關管道(官網、客服中心等)受理旅客退票登記,並同步進行申請退票的資料審核作業。

109年2月,遠航委託的律師依信託契約辦理信託契約財產公告,6月公告分配原則,並自7月起陸續辦理退款,過程中,因部分旅客所送資料未齊全,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民航局也要求其委託律師以發送簡訊的方式,通知消費者盡速辦理補件事宜。

民航局表示,啟動信託專戶辦理的退票作業已告一段落,未來如有消費者主張有機票款未獲退款等爭議,仍可依所購買票種及運送契約、《民法》等規定,循民事救濟程序向遠航請求退還。

民航局表示,遠航與受委託律師所簽訂的信託契約已於110年1月28日屆滿,律師也已停止辦理退票作業。該信託專戶金額約為1.689億元,機票退款約1.28億元,作業費用約390萬元,信託專戶剩餘金額約3,700萬餘元,將依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有關通知辦理後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