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山東即墨長阡村有一位王員外,為人寬厚。他有一個兒子,二十歲考中童生,其後,王員外為兒子娶妻。新婦過門沒多久就死了。過了一段時間,王員外又為兒子娶了某女為妻,然而,女子還沒過門也死了,他的兒子也突發狂疾。
面對家門不幸,王員外找了一個術士詢問原因。術士告訴他,這與他的前生有關。他前生是一名陳姓富翁,當時有一個姓范的貧寒人士欠了他一百兩銀子。他追討甚急,范生走投無路下選擇上吊而死,范生的妻子也隨之殉夫。他們年幼的孩子因為父母皆亡,最後也死了。范氏一家就此絕戶。
范生死後,訴於冥司,冥司認為欠債必償是天理,陳氏索要並無不妥,但問題是范生原本就有償還之意,只是陳氏操之過急,致使三人喪命,范氏一家的遭遇確實令人憐憫。而且陳氏富有,一百兩銀子對他而言並不多,陳氏卻錙銖必較、不留餘地,實屬為富不仁,其情可惡。因此冥司判:陳氏轉生後用一個兒子和兩個媳婦抵償范氏一家三口的命,並且此生絕後。
王員外就是陳氏轉生。這就是為什麼王員外的兩個媳婦皆死、兒子得狂症的原因,實乃報應使然。
術士還告訴王員外,因為他今生為人寬厚,如果多加行善,或許還有挽回的餘地。王員外於是在神佛面前發誓,願力行善事,並誦佛經萬遍。
過了一段時間,王員外又去詢問術士,術士說,因為王員外行善事、誦佛經,冥司已令范生寬限二十年,等到他的兒子生子並長大後再償范生的命。果不其然,王員外兒子的狂症很快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