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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首次特赦 原民獵捕山羌遭判3年6月可免關

總統蔡英文20日依《憲法》所賦予的權力,特赦王光祿。圖為王光祿資料照。(中央社)
總統蔡英文20日依《憲法》所賦予的權力,特赦王光祿。圖為王光祿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吳旻洲/臺北報導】為表達對原住民族傳統的尊重,總統蔡英文20日依《憲法》所賦予的權力,特赦曾於2013年持非自製獵槍獵捕當時仍屬保育類動物的山羌,因而遭捕的臺東布農族原住民王光祿,免除其刑之執行,這也是蔡英文任內首次特赦。王光祿聽聞後十分訝異,他表示尚未接到律師的通知,但真的非常高興。

王光祿於2013年7月間,在河床上拾獲一把獵槍,並持該獵槍獵殺一隻長鬃山羊和山羌,遭最高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3年6月徒刑定讞;雖經大法官釋憲,但他無法以釋憲結果獲得救濟。

總統府發言人Kolas Yotaka20日表示,《憲法》明文肯定多元文化價值,保障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文化的權利。王光祿雖然因為狩獵野生動物而觸犯相關法律,但蔡英文認為,考量他狩獵是為供罹病家人食用,且也經大法官認同屬於原住民傳統文化,情可憫恕,因此特赦王光祿,彰顯政府尊重原住民族生活文化,促進族群主流化發展之用心。

依據《赦免法》第7條規定,「經總統命令特赦、減刑或復權者,由主管部發給證明於受赦免人」,其中的主管部就是法務部。對此,法務部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總統發布的特赦相關函文;待收到後,將製發證明給受赦免的王光祿,並同時通知臺東地檢署,請檢察官停止並免除王光祿的發監執行。

「真的嗎!?」王光祿聽聞後訝異的說。他表示,這個結果他已等太久了,但他尚未正式接到消息,也沒接到律師的通知。然而,特赦僅免除執行其刑,罪刑宣告依然存在,所以最高法院仍會繼續審理由檢察總長提起的非常上訴。

原住民團體盼即刻修法

對於王光祿獲總統特赦,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Savungaz Valincinan表示,法律一直不修改,未來原住民獵人還是有可能被抓,現行法律與文化傳統仍有格格不入的情況,呼籲立法院應該立刻啟動修法。

法律扶助基金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律師謝孟羽則說,特赦是免除其刑,但目前法令仍然認為部分打獵行為違法;因此希望政府現在能盡速立獵人專法;如果是還在審查中的個案,期盼能免除其刑,或是達到整體原住民獵人救濟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