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24日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宜蘭縣長林姿妙的存款竟較上次申報時多出7千餘萬元。對此,宜蘭縣府調查指出,主因是金融機構在系統輸入時出錯,誤將7筆宜蘭縣政府代管農地重劃經費專戶歸為林姿妙所有,已要求金融機構更正。
根據監察院第177期廉政專刊顯示,林姿妙去(109)年11月的財產申報時,名下共有位於宜蘭縣羅東鎮的土地5筆、建物1筆,全都交付信託;存款為7,038萬3,423元,相較於前(108)年申報的31萬3,074元,竟暴增7,007萬349元,差別在於多了7筆宜縣府代管農地重劃經費專戶,每個專戶內各有1千萬元。
對此,宜蘭縣府表示,這7筆專戶經費,為縣政府在金融機構宜蘭信用合作社,以「宜蘭縣政府代管農地重劃經費專戶」的名義開戶,用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入農地重劃代管的經費,但存款人的名字並非縣長;疑似是因金融機構在登入系統時,誤將「宜蘭縣政府代管農地重劃經費專戶」登記為「林姿妙」,目前已要求予以更正。
宜蘭信用合作社則說明,由於該社所使用的信聯社南區聯合資訊處理中心,在配合公務人員財產申報作業介接存款人資料時,資訊系統「誤捉」縣政府代表人、縣長林姿妙的身分證號碼所致;對於造成縣政府及縣長困擾,該社表達歉意,已要求資訊處理中心發文向監察院更正,也會深刻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