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05年,住在加州舊金山灣區的11歲男童埃珀森(Frank Epperson)意外地發明了冰棒。
有一天下午,埃珀森自己做了檸檬蘇打水,但當他晚上進到屋內時,他不慎將他的飲料和木製攪拌棒遺忘在門廊上。當他隔天早上發現時,他的飲料已經因為晚上的低溫而結冰,冰上還插著木製攪拌棒。
埃珀森手持攪拌棒作為握柄,嘗了一嘗這個意外發明的冰品,感覺還不錯。他隨後開始幫朋友製作這種冰品,並在鄰近地區販售。在他長大之後,他也為他自己的小孩做這種冰品。
在18年後,也就是1923年,埃珀森決定為這項發明申請專利。他原本打算為它命名為Epsicle,也就是他的名字和icicle(冰柱)的結合,但他的小孩都叫它Pop's 'sicle,於是Popsicle(冰棒)這個字就誕生了,而且成為註冊商標。
埃珀森後來在市場上推出有7種口味的Popsicle冰棒,每支只賣5美分(約1.3元新臺幣)。這項產品一推出就很暢銷,而且風行全國。
在1925年,埃珀森將冰棒的發明權和Popsicle的商標所有權出售給位於紐約市的喬洛公司(Joe Lowe Company)。
在經濟大蕭條期間,該公司推出有兩支握柄的Popsicle冰棒,可以讓兩個孩子分享,而且售價與一支握柄的相同。
今天,Popsicle冰棒已經成為世界知名的產品。Popsicle網站指出,每年售出的Popsicle冰棒多達20億支。其中,最受歡迎的是櫻桃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