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推出「部分工時勞工紓困補貼」每人1萬元,預計41萬人受惠。但民眾黨立委賴香伶6日舉行線上記者會指出,勞動部規定4月30日當天必須投保,讓許多弱勢勞工無法領;她並點出勞工紓困還有限制投保薪資需在2萬4千元以下、年收入50萬元以下等共三大錯誤。
賴香伶表示,她近日接獲許多部分工時勞工陳情,包括餐廳外場人員、職棒聯盟工讀生和劇場工作者等,由於就業保險投保是按日計算,通常是工作當天投保、下班就退保。甚至,一名在補習班打工的陳姓大學生指出,雇主根本沒有幫他投保,因此無法領取政府紓困補貼,希望能依工作事實來發放,而非以雇主是否投保來認定。
賴香伶指出,勞動部紓困措施有三大錯誤。首先,部分工時等非典型工作者估計有80萬人,但勞動部卻只針對有在4月30日投保的41萬人紓困,導致半數非典型勞工無法領取補貼;她質疑,勞動部正規劃「投保薪資2.4萬元以上在職勞工紓困措施」補貼1萬元,難道也要用相同的規定嗎?5月15日三級警戒前的其他工作日為何不算?
其次,賴香伶表示,勞動部限制2.4萬元以下投保者才能紓困,但當初自營業者、職業工會勞工紓困也有相同限制,後來卻又放寬,不解為何一再發生相同錯誤。第三、勞工紓困貸款限制年收入在50萬元以下,但這次疫情需要紓困的勞工不止是年收入50萬元以下者,這點連執政黨委員都不認同。她呼籲,勞動部應放寬資格認定。
賴香伶也提到,衝擊勞工最大的是「工作機會」,政府不應把紓困當成降低民怨的工作,而是應在疫情中規劃保全經濟復甦的原動力。她建議,中央可以參考臺北市政府「你上工我加薪」、「充電再出發」、「安心就業」等做法,由勞動局安排該勞工至疫情期間勞動力不足的產業從事一些簡單工作,同時可增加失業勞工的收入。
對此,與會的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門委員王金蓉回應,以4月30日為時間基準,是參考其他政府的紓困方案及衛福部的急難紓困規定;且《就業保險法》的規定也適用多數受僱勞工,若雇主未依法投保,也有損害賠償等機制。至於人數則是以就業保險檔案勾稽,但這段期間也蒐集各界意見,並擬定大致方案,預計7日對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