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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電影院梅花座 劇組工作每7天篩1次

圖為因疫情暫時停業的電影院。(中央社)
圖為因疫情暫時停業的電影院。(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臺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日宣布各行業管制措施調整,而針對表演場館、展覽場館、電影院及影視劇組拍攝等,放寬措施及配套機制包括:電影院採梅花座;參觀博物館、美術館等以2小時為限;劇組工作期間至少每7天篩檢1次等。文化部呼籲,各場館、劇組應確實遵守防疫管理措施,成立防疫小組並訂定防疫管理計畫或準則。

文化部說明,表演場館未開放觀眾入場,針對指定開放表演團隊的工作場域,進行閉門排練、攝(錄)影及直播作業時,應以每人1.5公尺距離計算各區域容留人數;已實施快篩或PCR檢測的表演者,於正式演出時得暫時脫下口罩,於工作期間至少每7天安排1次篩檢,其餘未演出者、工作人員等均應全程佩戴口罩。

展覽場館包含博物館、美術館等,除落實全面佩戴口罩、量測體溫、消毒、實聯制外,建議規劃採預約參觀方式;原則以每時段2小時為單位,場次間須進行清場及消毒,並維持觀眾間至少1.5公尺社交距離計算容留人數,最高容留人數不得超過100人。

電影院部分,亦應全面佩戴口罩、量體溫、消毒及實聯制,並建議優先採預售票方式以控管人流,座位則採梅花座、間隔座或其他保持適當距離之安排,室內、戶外及等候區域則全面禁止飲食;此外,每一場次進場前、散場後皆須清潔、消毒。

至於影視劇組拍攝的防疫管理,劇組應設置防疫獨立部門,專職、專責處理拍攝期間防疫事項;演出時若演員有身體接觸場次,應取得演員同意;已實施快篩或PCR檢測的演員,於正式演出時得暫時脫下口罩,於工作期間至少每7天安排1次篩檢,其餘未演出演員、工作人員等均應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