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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夜市7/13起「穩健解封」 仍禁內用、試吃

臺中市夜市7月13日起首波穩健解封,但仍禁內用、試吃、邊走邊吃(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市夜市7月13日起首波穩健解封,但仍禁內用、試吃、邊走邊吃(臺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鄧玫玲/台中報導】中央今7月8日宣布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不過包括夜市等部分餐飲場所,自7月13日起在維持防疫管制措施下適度鬆綁,臺中市長盧秀燕今天宣布,將配合中央指引,進行夜市首波「穩健解封」,夜市應提出「防疫計畫書」送經發局做審核、會勘,且仍禁止「餐飲內用」、「試吃活動」、「邊走邊吃」,請民眾配合相關規定,保護自己、保護他人。

盧秀燕於今日臺中市疫情指揮中心線上記者會表示,感謝各行各業為防疫做了犧牲,在防疫與經濟間取得平衡相當不容易,對此,市府採取的態度就是「穩健性解封」、「漸進式鬆綁」,其中台中33處公告停業夜市應採取「申請程序」、「管制措施」等兩大原則,同時呼籲民眾「目的性消費,僅外帶或外送,減少逗留時間」。

經發局長張峯源則表示,為兼顧市民健康及業者經濟,臺中市自明日起受理夜市提出防疫計畫申請,審核通過後採有限度解封,攤商及民眾仍應做好防疫措施、減少群聚情形。市府推出夜市有限度解封方案,並制定「夜市防疫計畫申請須知」,由夜市管理委員會或負責人擬具防疫計畫書,送交經發局進行書面審查及現場勘查,通過後才能復業,原則上收件後,約一周可以答覆申請結果。

夜市提出的防疫計畫書內容應提出具體因應作為,如減少出入口、專責人力負責實聯制、量測體溫、手部消毒、監控容留人數,及攤商與工作人員造冊、健康狀況監測、訂定環境清消計畫、如發生確診病例時的應變措施等;此外,夜市僅能提供外帶或外送,雖中央已開放夜市自7月13日起若符合指揮中心指引將可內用,但中央同時授權市府可適時調整管制措施,因考量夜市人潮較易聚集,且病毒瞬息萬變,臺中仍禁止內用、試吃、邊走邊吃,採循序漸進方式開放。

張峯源強調,夜市核心營業時間應做好容留人數控管,逾容留人數時,暫時停止開放民眾進入;另管委會或業者應設置「社交距離宣導員」,隨時於人潮聚集、排隊熱區宣導民眾注意社交距離,並輔以地貼或膠條指引1.5公尺社交距離的排隊動線。個別攤商或夜市如違反防疫規定,依情節輕重處3,000元至15,000元罰鍰,並勒令停業,改善後經複查通過,始得恢復營業。

此外,除了夜市以外的臺中市其他餐飲場所,經發局說明,如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佈的「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包含人員健康管理、人員衛生行為、環境清潔消毒、顧客用餐管理及應變措施,並同時有隔板、梅花座或可維持用餐之社交距離,即可提供內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