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司法部網站8月3日公布消息,一名美籍華人週一(8月2日)承認自己參與一項陰謀,為外國毒品走私組織洗錢至少3千萬美元。週二(8月3日),另一名中國公民因參與同一案件而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
根據法庭文件,認罪的被告為現年48歲的李希之(Xizhi Li,音譯),他領導了多年的犯罪活動,利用外國賭場、外國和中國的幌子公司、外國和中國的銀行帳戶、假護照和其他假身分證明文件,為跨國販毒組織洗錢。
被告直接與販賣古柯鹼為主的販毒組織成員或他們的代表打交道,以獲得轉移該集團毒品收益的「合約」。一旦被告及其同謀獲得「洗白」毒品收益的「合約」,他們就會進行一連串隱藏原始非法資金來源的金融交易,以換取佣金。
司法部刑事部門助理檢察長普力特(Kenneth A . Polite Jr.)透露:「被告透過全球金融體系為毒販『洗白』數百萬美元的『黑錢』,隱瞞了資金的非法來源及其性質。全球洗錢網絡使毒販巨頭從這些導致人民死亡的交易中獲利。」
有報導稱,李希之在瓜地馬拉的瓜地馬拉市還經營一家賭場,他不但利用賭場洗錢,而且也在賭場會見毒販進行非法交易。
同案被告劉濤(Tao Liu,音譯),46歲,來自香港,幫助落實洗錢計畫。有時,劉濤代表李希之接收大筆毒品現金,然後將這些現金存入李提供的銀行帳戶。
此外,劉濤曾試圖賄賂一名美國國務院官員,為劉本人在內的個人獲取美國護照,這些人無法自己合法取得美國護照,劉同意為每本護照支付15萬美元。這名美國國務院官員實際上是緝毒署的臥底探員。
李希之承認串謀洗錢罪,法院預計10月26日就李的案件宣判,最高刑罰為20年監禁,並將面臨1千萬美元的罰款判決。聯邦法院法官將在考慮美國量刑指南,及其他因素後宣判。
劉濤已於4月14日認罪,承認自己在此次陰謀和另一項行賄指控中所扮演的角色,並於週二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
普力特表示:「昨天李嫌認罪和今天劉嫌的判決,突顯司法部決心摧毀能夠使跨國犯罪組織從犯罪中獲利的金融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