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社報導,訴訟稱這三家銀行充當「洗錢白手套」,允許恐怖分子祕密轉移資金並逃避偵查。阿富汗、巴基斯坦、俄羅斯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國都曾對這三家銀行發出警告,稱他們處理的是恐怖主義資金。
原告指出,恐怖分子利用這些銀行,把骯髒的外幣洗成了乾淨的美元,並指控這些銀行「知道自己在幫助恐怖主義,但他們還是這麼做了」。
德意志銀行及渣打銀行拒絕置評;丹斯克銀行也未立即回應彭博社。
原告是2011年至2016年在阿富汗遇害或受傷的平民、軍人和其家屬。他們週四在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指控,這三家銀行協助和教唆在阿富汗針對美國人的恐怖暴力行為,也資助由蓋達組織(al-Qaeda)及塔利班極端分支哈卡尼網路(Haqqani
Network)組成的敲詐勒索企業。
原告根據美國1990年通過的《反恐怖主義法》提起訴訟,該法允許恐怖主義受害者獲得損害賠償。到了2016年,美國更通過了《對恐怖主義資助者實行法律制裁法案》(JASTA),擴大求償範圍,允許對直接或間接支持恐怖分子、提供直接或間接支持的個人、組織和國家提起訴訟。
報導指出,訴訟未清楚指明求償金額,但鑑於傷害的嚴重性和數量,估計可能達到數十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