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為選手請命 林義傑:運動員不要金銀財寶 籲重視生涯保障

林義傑,圖為資料照。(記者黃宗茂/攝影)
林義傑,圖為資料照。(記者黃宗茂/攝影)

【記者李怡欣/臺北報導】我國選手在東奧表現亮眼,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9日召開「為我運動健兒鋪上更給力的道路」線上記者會,前超馬選手林義傑表示,選手要的不是金銀財寶,而是保障,加強選手與企業對接,創造職業運動環境,政府要改變思維「不只拿獎、體育教育」而是發展「運動產業」。主持人高永光表示,東京奧運優異表現,不應成為煙火般存在,呼籲政府應讓我國成為真正重視運動的國家,讓運動產業化、文化化、職業化、社會化。

國政基金會副董事長連勝文強調,職業運動是運動員生涯持續發展的關鍵出路。以歐美為例,多數運動員退役後是進入職業生涯,並由企業與民間團體,扮演成立與發展職業球隊角色。據此,政府應鼓勵企業及民團挹注資源,協助職業球隊發展,建議可提供稅務優惠,完善職業運動發展政策。

中興大學教授兼運動與健康管理研究所所長余宗龍指出,企業應以「贊助(sponsorship)」來代替「施捨、donate」概念。他進一步說明,選手拿形象、知名度、粉絲,與贊助者交換(exchange),重視的是「連結」。如:體操講求美,可連結醫美產業;空手道、柔道、拳擊可與保全業尋求贊助;射擊、射箭講究精準,可與精密科技業或工具機等企業連結;桌球、羽球講求接發球準確靈活,可與電信業不漏接概念連結等。

前超馬選手、SUPERACE運動品牌創辦人林義傑表示,臺灣必須先定位想成為「奪牌強國」還是「運動大國」?以歐美日經驗為例,政府負責「體育教育」將體育變成生活一部分,而頂級運動員培養則靠「民間力量」培養,換言之,運動是「全社會」的,運動員不用靠國家養,選手可念各種科系,並非只能選體育系,畢業後與企業對接,成為實業集團運動團體。

林義傑強調「選手要的是保障,而非金銀財寶」,他說,選手養成需要10到20年,國訓選手每個月9,500元零用金,無勞健保、國民年金,沒未來、沒保障,家長根本不願孩子當選手,堅持到退役生活也會出問題。

談到運動員生涯,林義傑感嘆,運動員、陪練員、教練是重要資產,卻淪為打工仔,「我很多同學是世大運選手,結果現在在幹嘛?很多都在勞工處待業,從事粗活、鋪柏油、開垃圾車」。他直言,「提高獎金沒有用」,用錢去推動運動員奪金,倘若其他政府出更高價位,是否就被拉攏過去了? 

林義傑建議,成立「運動發展部」要負責產官學媒合,經濟面來說,蓬勃「臺灣運動產業」,解決配套問題,例如,健身房股票上市要被歸在哪一類?政府思維要更廣,不侷限體育教育,而要著眼運動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