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順鐵工廠、冠軍磁磚打算在苗栗通霄、造橋石虎重要棲地設產業園區,並透過《產創條例》申請國有地讓售。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祕書長吳佳其表示,石虎棲地生態價值是全民公共財,希望國產署不要讓售。立委陳椒華說,經濟部應盡快確立讓售國有地原則與評估機制並入法,農委會也應提石虎重要棲地保育原則。
吳佳其12日在線上記者會指出,冠軍磁磚與建順鐵工廠目前正在跑擴廠的環評程序,因為擴廠範圍包含財政部國產署土地,開發單位準備使用《產創條例》第43條申請讓售。不過,與林務局的石虎重要棲地評析圖資比對後,發現這些公有土地位於石虎重要棲地上。冠軍磁磚主要通行的台13線路段前後,更是石虎路殺熱點。建順產業園區周圍石虎棲地也已經破碎化,不應該繼續開發。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簡任技正黃琇娟表示,這案子似乎已經進到環評程序,而且是地方的環評案件,在生態影響評估部分,當然希望它不要進一步開發,或避免重要棲地的範圍,如果它進入環評程序,希望苗栗縣政府通知農委會林務局,會請同仁代表參與環評審查。
陳椒華說,產業園區開發不僅石虎棲地受創、違背苗栗縣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地區的空間發展,也凸顯依《產創條例》讓售國有地不合理。7月初中央對清水鎧全個案提出國有地讓售原則,也就是依《產創條例》申請讓售國有地,開發面積不能超過50%或1600平方公尺(約500坪),但目前國產署並沒把這讓售原則完整入法,且經濟部承諾設立產業園區開發案必要性、公平性、合理性及公益性等評估機制,也還沒建置。
國產署中區分署長趙子賢說,如果產創園區範圍內,國有地超過一半,除非經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開發,或配合政策有需要提供,否則不同意提供開發;如果範圍內國有地超過500坪(1650平方公尺)也不會讓售。最近已經發公文給苗栗縣政府表達意見。建順鐵工廠總面積26.8公頃,含國有地6筆,面積約4156平方公尺;冠軍磁磚24.8公頃,國有地2公頃,都低於50%。
苗栗自然生態學會理事洪維鋒表示,冠軍磁磚、建順鐵工廠申請擴廠的土地,多是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或未編定土地,在苗栗縣國土計畫的功能使用分區,多為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或第三類。國有地讓渡後,也應遵循《國土計畫法》相關規定使用,但冠軍磁磚、建順鐵工廠的使用目的並不符合。
關於農地變更,農委會企劃處簡任技正兼科長蔡秀婉說,農業土地變更審查作業過程中,產權公私有比例並沒納入審查評估條件。不過,農地變更審查要點很明確規定,如果是內政部中央區委會審查的案件,一定要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跟支持;如果是地方區委會審查的案件,也一定要有地方產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同意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