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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將開學 教職員未施打疫苗須供陰性證明

教育部17日公布開學防疫相關指引,學校課程及活動要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並落實點名。(記者黃玉燕/攝影)
教育部17日公布開學防疫相關指引,學校課程及活動要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並落實點名。(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林紫馨、黃玉燕/連線報導】全國高中以下學校將在兩週後開學,教育部17日公布開學防疫相關指引,其中學校教職員工及工作人員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14日或未接種者,首次入校前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之後每7日進行1次抗原快篩或PCR檢驗為原則,快篩費用由教育部補助。

為落實防疫,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已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草案)送指揮中心核定,且教育部已在16日發函各縣市,將補助各校購置防疫物資及用品,如用餐隔板、COVID-19快篩試劑、備用口罩及消毒用酒精等,補助金額計3億444萬5,500元。

根據教育部指引,若要進入校園服務,學校教職員工及工作人員,應符合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14日的條件;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14日或未接種者,首次入校前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之後每7日進行1次抗原快篩或PCR檢驗為原則。開學後,家長及訪客原則不入校,但經學校及幼兒園認定有入校必要者除外。具有COVID-19感染風險者、發燒或急性呼吸道感染者,應確實落實生病不上班、不入校。

教育部指出,上課期間師生須定時量體溫、手部清消及監測健康狀況。全校師生除用餐及飲水外,應全程戴口罩。學校課程及活動要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並落實點名。

進行室外體育課程時,教育部表示,應保持適當社交距離,特別是容易肢體接觸或團隊性運動項目課程,教育部國教署長彭富源強調,若無法避免肢體接觸、碰撞,建議暫緩這類體育課實施,或是授課教師須調整課程目標、教學內容與評量方式,也特別提醒在進行體育課時,為落實全程佩戴口罩,要評估運動強度,適時調整課程。

實習實作與實驗應採固定分組,教育部說明,學生練習時使用的設備、器材,應避免共用;如有輪替使用設備、器材的需要,輪替前應先澈底消毒;學校得以跑班方式實施教學活動,如社團活動及課後照顧等,應依不同班別不同教室採「固定座位」、「固定成員」,並落實課堂點名。

教育部表示,學校辦理大型集會活動如開學典禮、週會或迎新活動等,仍應採線上方式辦理為原則;如採實體方式辦理,應依指揮中心規定,活動人數上限為室內50人,室外100人之措施辦理,超過人數應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

至於在餐飲方面,教育部指出,教室內用餐應維持環境通風良好,以個人套餐並使用隔板入座或維持社交距離用餐,且不得併桌共餐;用餐期間禁止交談。校內美食街及商店應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