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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號調查出爐 貨車電瓶未更換釀禍

運安會說明太魯閣號事故經過。(中央社)
運安會說明太魯閣號事故經過。(中央社)

【記者林紫馨/臺北報導】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昨(23)日公布〈0402臺鐵第408次車清水隧道重大鐵道事故事實資料報告〉,報告顯示,列車駛出和仁隧道至撞上墜落軌道上的貨車只有7秒鐘,駕駛減速、煞車、鳴笛仍難避免憾事;而違規施工並墜落軌道的貨車,當天已有電瓶狀況不佳卻未更換的情況,後來在彎道熄火,想用怪手接電,連結吊帶卻脫落而不幸釀禍。

今(110)年4月2日約上午9時28分,臺鐵第408次樹林開往臺東的太魯閣自強號,沿東正線行經和仁站到崇德站間,列車出和仁隧道南口於里程K51+450.1處,撞及一輛先前由軌道上方施工便道,經邊坡滑落而停止於軌道上的大貨車,造成該列車8節車廂全部出軌。列車第8車廂左側撞及隧道口毀損,第7車廂與第6車廂脫接,第6、5及4車廂擠壓變形;此事故釀49人罹難、逾200人受傷。

報告顯示,事故當天是清明連假首日,臺鐵事先通知沿線各工程停止施工,事故地點上方進行的明隧道工程已近完工階段,但工地主任李義祥違反規定,載運廢輪胎到工地置放,出發前發現貨車無法發動,請機電人員協助發電,並告知電瓶狀況不佳,卻未更換電瓶。

運安會表示,當天上午8時52分貨車到達地點,現場還有其他4人在做鋼筋綑綁作業。貨車為了迴轉方便,會轉彎經過彎道到下方,迴轉後再尋原路返程,但9時12分時,貨車在彎道處打滑時不慎熄火,工地主任叫移工拿石頭放墊在貨車後輪,接著去開怪手來要拉動貨車,後來工地主任將吊帶綑綁在大貨車立柱與挖掘機挖斗,想拉近距離以便接電,結果移動過程中,約上午9時27分時吊帶脫離,貨車翻滾墜落邊坡。

報告指出,當時列車9時28分從和仁隧道出來,時速126公里,駕駛也發現墜落在軌道上的貨車,不但減速、煞車也鳴笛,但從出口到撞上貨車只有7秒時間,列車仍以時速123公里撞上貨車。運安會表示,因和仁隧道口是個彎道,且剛從隧道口出來,駕駛的視覺需調適,真正能反應的時間要再進一步分析。

運安會指出,從訪談得知,這處工地也曾有兩次混凝土車在貨車滑落位置遇過類似狀況,第一次是自行脫困,第二次用鋼索透過怪手將車拉出。

罹難旅客2/3是站票 是否禁站票待詳細分析

運安會也針對整體傷亡分布情形做說明,報告指出,整體傷亡262人中,有82.1%位在第8至5車,自第4車起傷亡人數顯著下降,越後端車廂傷亡人數越少。死因多為多重性外傷、頭部頓創或失血性休克等,而死亡乘客47人中,站票為30人、坐票為13人。

至於有媒體詢問,接下來是否會建議臺鐵針對傾斜式列車站票做檢討?運安會主委楊宏智表示,高鐵也有站票,而從此次太魯閣號事故發現,站票造成罹難的比例很高,是否需要禁止站票,這有待詳細分析,也會去看國際上的重大事故有沒有類似情形,後續有很多面向會來詳細探討。

運安會說,23日記者會主要是根據列車上的紀錄器、訪談等資料呈現事實,未來會就臺鐵安全文化包括人員管理、工程管理、工地文化、與承包商互動等,審視臺鐵現有規定,深入了解每個可能的漏洞,並提出積極性的建議。運安會預計,明(111)年4月完成調查報告草案,內容將包含事實資料、分析、調查發現及改善建議等,經提報本會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後即可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