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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抽查手搖飲總糖量標示不實 老虎堂、萬波上榜

消保處公布手搖飲抽查結果。(中央社)
消保處公布手搖飲抽查結果。(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夏天是手搖飲的旺季,但「總熱量」、「總糖量」標示不實,體重也可能跟著增加。行政院消保處1日公布現場調製飲料「標示」查核結果,總計抽查61件,當中有7家「標示」不符規定、4家「其他現場標示」不合格,各地方衛生局也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業者開罰,目前總計已裁罰新臺幣36萬元。

行政院消保處1日舉行「公布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現場調製飲料標示事項之檢測查核結果」記者會,公布查核結果。

隨機抽驗61件手搖飲中,有7件「總糖量」及「總熱量」標示不合格、標示不實有5件,檢測結果幾乎高於原本的標示,包括:老虎堂桃園ATT店、背包客棧小吃店、萬波島嶼紅茶竹北勝利店、一芳水果茶臺中秀泰文心店,以及丹丹漢堡崇德店。並有2件未標示總糖量,分別為健康橘子工坊有限公司、鮮自然府前臺銀門市。

另有4家「其他現場標示」不合格,其中老虎堂桃園ATT店、清心福全高雄左營復國新店為「原產地」標示不實,肯德基屏東逢甲店、珍煮丹(翔鵬商行)則是未標示原料原產地。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蔡佳芬表示,將會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至於標示不實則依同法開罰新臺幣4萬至400萬元,目前各地方衛生局都已針對業者開罰,總計開罰新臺幣36萬元。

消保處簡任消保官王德明表示,根據衛福部國健署建議,健康體重50至60公斤的輕度工作成人,每天所需熱量約1,500至1,800大卡,建議每天喝手搖飲品使用的外加糖不宜超過150至180大卡,也就是約37.5到45公克的糖。

王德明表示,61件抽驗產品中卻有4件,喝1杯糖量就超過45公克,分別是臺中市珍煮丹的黑糖珍珠鮮奶60.37公克、高雄市大苑子的珍珠奶茶58.9公克、高雄市50嵐的珍珠奶茶50.27公克,以及臺北市可不可紅茶的白玉歐蕾46.91公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