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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廚餘首日 宜縣查獲礁溪1養豬場違規

防範非洲豬瘟養豬場禁用廚餘一個月。(宜蘭縣政府提供)
防範非洲豬瘟養豬場禁用廚餘一個月。(宜蘭縣政府提供)

【記者謝月琴/宜蘭報導】為防範非洲豬瘟入侵,行政院農委會公告自9月1日起暫停廚餘進入養豬場1個月,宜蘭縣政府於禁令施行當日即由動植物防疫所、農業處及環保局進行養豬場聯合稽查,並於礁溪鄉某養豬場查獲仍有使用廚餘行為,後續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飼料管理法開罰,罰款至少8萬元。

為杜絕非洲豬瘟傳播鏈,禁止用廚餘養豬一個月,宜蘭縣查獲礁溪某養豬場違規使用廚餘養豬,依法開罰至少8萬元。2為杜絕非洲豬瘟傳播鏈,禁止用廚餘養豬一個月,宜蘭縣查獲礁溪某養豬場違規使用廚餘養豬,依法開罰至少8萬元。(宜蘭縣政府提供)

宜蘭縣政府表示,自8月22日國內首次發現從越南走私的豬肉製品中檢出非洲豬瘟病毒後,立即由衛生局會同警察局、北區移民署等單位針對縣內東南亞食品販售店及餐廳進行全面清查,截至9月1日止已完成95處稽查,查獲越南肉粽、越南火腿等豬肉製品8件,經送驗結果為非洲豬瘟病毒陰性。環保局針對縣內23處廚餘養豬場的廚餘蒸煮及使用狀況狀況進行稽查並移除縣內道路電桿旁之廚餘桶34處。農業處針對28場原使用廚餘轉用飼料或停養之養豬場進行查核,確認飼養過程無使用廚餘,以阻斷非洲豬瘟病毒的傳播鏈。而為了更徹底阻絕病毒的傳播可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宣布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暫停廚餘進入養豬場,對於原合法使用廚餘的養豬場給予每頭500元飼料補貼,如後續完全改用飼料之養豬場給予每頭2,500元飼料補貼,對於符合資格的養豬場,請盡速向當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

為杜絕非洲豬瘟傳播鏈,禁止用廚餘養豬一個月,宜蘭縣查獲礁溪某養豬場違規使用廚餘養豬,依法開罰至少8萬元。1為杜絕非洲豬瘟傳播鏈,禁止用廚餘養豬一個月,宜蘭縣查獲礁溪某養豬場違規使用廚餘養豬,依法開罰至少8萬元。(宜蘭縣政府提供)

對於縣內養豬場之稽查,已於9月1日由農政、環保單位啟動聯合稽查,首日稽查9場之廚餘豬場中發現礁溪鄉某養豬場仍有廚餘飼養的行為,稽查人員已當場要求該場後續不得使用,後續並將依違反飼料管理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至少8萬元之罰款。

林姿妙縣長表示:非洲豬瘟來勢洶洶,比2年前疫情狀況更嚴重,為保護國產豬肉,讓縣民吃到新鮮、優質的肉品,大家務必共同努力,也已要求農業處、衛生局、警察局及環保局加強查緝非法肉品,並呼籲縣民不要購買疫區或來路不明的肉製品,並請養豬業者配合這次禁用廚餘的規定,讓我們共同守護宜蘭的養豬產業及縣民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