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會23日進行民政局、區公所工作報告,林政賢議員為基層請命希望以「一里一幹事」為目標,此外也針對各里公園的名稱加強當地里的辨識度。
林政賢指出,根據「桃園市里幹事服勤及工作績效評量要點」指出「里幹事之配置得由各區公所視各里戶數多寡、面積大小、交通狀況、業務繁簡等情況,統籌適當調配後送民政局備查。」以及「里幹事由區公所民政課課長承區長之命指揮監督之,並受配屬里長之督導,辦理里公共事務。」整體來說,桃園區公所民政課員額約60人,其中里幹事28位,其中兩位主要負責執行業務,其他里幹事則依序配置兩到三個里不等,有時候里幹事一人分配多里,壓力也相當大,現如今目前桃園區共計79里,明年會變成82里,里數日增,但里幹事人數沒有增加,應未來一里一幹事為目標增加員額,喊話市政府協調桃園的人事,目前法定員額上限9000人,實際編制6452人應盡速補齊員額?里基層事務業務繁雜,確實需要改善!
林政賢也針對公園命名問題,提出質詢,根據「桃園市公園命名及更名作業要點」指出「更名作業程序」: 1、更名提案,應由公園周邊行政里任一里長擬具更名提案,經得為連署里民百分之五連署後,向該公園管理機關提出申請。2、管理機關受理後,應召開協調會議,經公園周邊行政里三分之二以上里長出席,出席里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將更名提案報請本府核定。 3、公園更名經核定後,管理機關應將該名稱公布於機關網站,並於公園周邊行政里里辦公處公布欄公告十日。4、公園經提出更名提案之申請,一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
上述的第二點「經公園周邊行政里三分之二以上里長出席,出席里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相當尷尬,以寶慶公園為例,位於寶安里,就在里長辦公室隔壁,要周圍近5里三分之二同意,有的里很遙遠要更名問他們,也覺得很莫名其妙;而龍祥公園,位於龍壽里,法規限制下讓里長也都相當尷尬,根據本法他的「命名原則考量因素」有四個: 1、具有地方辨識性。2、具地標顯著性。3、具歷史意義。 4、可彰顯人文特色既然位於該里,應具地方辨識性,讓寶安里的寶慶公園正名寶安公園、讓龍壽里的龍祥公園正名龍壽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