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8日表示,已規劃「教育實習獎助金」並編列明(111)年度預算共2億元,已送至立法院待審,預計全國教育實習學生自明年1月起,每人每月可望領新臺幣5千元,至多請領6個月。
民國91年《師資培育法》修正後,將教育實習師資生定位從過去的「實習教師」改為「實習學生」,並逐步停止給付實習津貼。從此,師資生教育實習無法領任何津貼,甚至必須支付一筆額外學分費,造成沉重的經濟壓力。
臺灣師範大學等9校學生會,去年底曾向教育部陳情,提到教育實習期間無津貼可領,承受龐大經濟壓力,呼籲教育部重新檢討實習老師制度;也有民眾在政府平臺提案,獲教育部長潘文忠允諾,111年預算將編列教育實習獎助金。
教育部指出,基於鼓勵師資生參與教育實習,獎勵教學以提升教育實習成效,已規劃「教育實習獎助金」,並籌編111年度預算並送立法院審議,將等預算審議通過後實施。
教育部提到,獎助金屬獎助性質,不分師資類別,預計自民國111年1月起,依《師資培育法》規定修習半年的教育實習學生,每人每月可領5千元,至多請領6個月,後續將由師資培育大學檢具當學期實際修習教育實習學生名冊,請撥轉付。
對於有人指出,雖然肯定教育部保障教師權益,但微薄的5千元難以滿足經濟需求,高教工會理事長周平對《大紀元》表示,就如同多年前教育部推出的「補助企業提供實習及聘用方案」,當時的政策並不會改善青年低薪的問題,如今同樣的情況,他認為可能會適得其反。
周平說,用微薄的5千元,讓這個政策產生一些非預期的後果,可能會衍生出拉低學生、老師的受教品質跟教學品質,同時也不會改善學生學用合一的問題,盼能從結構面予以檢討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