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民國22年)建廟的台東天后宮,由於臺灣光復後土地被列入縣有土地,致數十年無法擁有土地所有權,經多方努力爭取,台東縣府突破法令限制,以土地贈與方式還地,解決了天后宮數十年的土地問題。
臺東縣政府與財團法人臺東天后宮28日上午舉辦縣有土地贈與儀式,縣府將天后宮廣場及大殿座落的臺東市臺東段101等地號的土地所有權狀歸還天后宮。縣長饒慶鈴表示,縣有土地回歸天后宮,也成為全國首例依「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的贈與案件。
饒慶鈴說明,天后宮2005年便依地籍清理條例,正式向縣府提出申請歸還土地,但因無法取得相關證明文件,歷經多次申請皆因未符條件而落空。縣府於2019年底主動協助,邀集相關局處研討突破原有法規限制,最後以「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辦理土地贈與,並分別獲財產審議會及縣議會審議通過、行政院核准同意,完成此土地贈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