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非洲豬瘟疫情,9月起禁止廚餘養豬1個月,禁令期限在即。農委會在29日舉行記者會宣布,自10月1日起,飼養199頭以下的小型養豬場,仍禁用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至於果渣、豆渣等植物性殘渣則不受限。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10月1日起將展開全面稽查。
據統計資料顯示,我國199頭以下小型養豬場有2101場,目前有使用廚餘、動物性廢渣、畜禽屠宰下腳料的小型養豬場約有273場。農委會畜牧處長張經緯表示,273場中,初步掌握約有60場,會透過輔導升級擴大規模,其餘養豬場則將轉用飼料,或純植物性副產物養豬。
陳吉仲表示,廚餘若能按照規定以90度高溫蒸煮1小時以上,就能殺死非洲豬瘟病毒,但問題是小型養豬場的黑數「難稽查」,經過專家學者建議,199頭以下小型養豬場禁用廚餘,以輔導轉型或提供優退方案,將風險降到最低。
陳吉仲也表示,先前很多違規樣態都在小場,今天上午已召開所有縣市農業及動物防疫首長會議,要求10月起針對全台2101家、養豬頭數低於199頭的畜牧場全面稽查完畢,全力把關。
從8月22日起至9月28日為止,總計404件走私豬肉中,有21件檢驗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包括8件含豬肉月餅、1件香腸,及12件其他豬肉製品,最後一次檢出非洲豬瘟「陽性」案例在9月6日,後續送檢皆無新增。
農委會表示,對於違反禁令的小型養豬場,將會依照《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會根據《飼料管理法》第20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兩項罰則皆為依次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