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7日審查《公投法》修正草案、「公投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等。針對總統大選、公職人員選舉是否以「通訊投票方式」進行不在籍投票,內政部認為,除了有難以保障投票秘密等疑慮外,境外投票者也恐受境外勢力影響。
國民黨立委溫玉霞等18人、林為洲等21人各自提出不同版本的「公民不在籍投票法」草案。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指出,此案事涉《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修正問題,若從選舉種類來看,光是區域立委的選票種類就多達73種;且2014年起實施九合一選舉後,選務複雜度更高,但仍會尊重主管機關內政部意見。
但內政部次長邱昌嶽表示,立委選票有76種、直轄市及縣(市)層級選票則多達236種以上,將衍生選票運送、保存等問題;而草案中建議以軍人、警察等7類特定人士為適用對象,勢必增加受理機關審查申請人資格之作業成本,恐造成民怨。為確保對「人」的選舉政策成功實施,建議於公投先行不在籍投票後,再作為參考依據。
至於是否採行「移轉投票」以外的其他不在籍投票方式,中選會分析,移轉投票目前已有小規模實施經驗,仍以投票權人當天親自赴投票所投票的方式,有效維護投票秘密及投票結果公平性。而通訊投票難以卻保個人自由意志;提前投票則增加選務成本;特設投票所也難以維護投票秘密。
邱昌嶽則認為,通訊投票有難以確保為投票人真意、無法維持投票秘密、會否助長賄選行為,以及在境外投票者有受境外勢力影響等疑慮,甚至會影響民眾接受度與信任度等問題。
李進勇強調,雖然各民主先進國依不同國情,採行多元投票方式來服務不同需求的民眾,但為了確保投票結果不受外力干預,及國人對投票結果的信賴度,我國將以循序漸進的方式逐步推動,且社會各界皆已有此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