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報導,該規定將在90天內生效,適用範圍包括近期頗被關注的「Pegasus」等軟體。「Pegasus」是一款功能強大的間諜軟體,由以色列公司NSO集團出售給各國政府。一些政府利用它來監視政治異見者和記者。
美國商務部官員說,該規定的目的不是阻止美國研究人員與海外同行合作找出軟體缺陷,或者阻止網路安全公司回應網路攻擊事件。
這項規定已經醞釀多年,此前因擔心會妨礙網路防禦工作而被擱置。官員們希望他們現在已經達到了正確的平衡。一位要求匿名的高級官員說:「理由是這些工具可能被濫用在侵犯人權、追蹤和識別異見人士、破壞網路或通訊上面,但它們也有非常合理、合法的網路安全用途。」
官員補充,這項規定很複雜,例如,一家美國公司想要向以色列、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和沙烏地阿拉伯政府提供「入侵式間諜軟體」,那麼就需要為此獲得許可證;但如果該軟體被用於網路防禦目的,如滲透測試,並且出售給非政府人員,那麼就不需要申請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