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受列管汙染農地場址1,196公頃,截至10月底約93%已完成改善,對此,環保署長張子敬12日說,其餘農地將於今年底全數完成整治。至於目前尚有57處事業汙染場址,他表示,由於難度更高,仍在努力中,像台金重金屬汙染,將拋出合理利用、低利貸款等政策,展開整治行動。
張子敬在「大坔迴生」土汙基管會20年紀實發表會上指出,2000年通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授權環保署徵收土汙基金進行土水整治,2001年土汙基金會因此成立,20年來在整治實務面、法律政策面及科技運用面上不斷創新成長。
他表示,首步為有系統調查收汙染農地,全台約1,196公頃,已完成改善約1,108公頃(約93%),其餘農地將於今年底全數完成,未來則將整合農田水利署、環保署督察總隊、水保處一起合作,運用科技,從有系統的監測底泥、灌概水道即早預防農地再遭汙染,並揪出汙染行為人。
關於事業汙染場址,全台尚有57處,張子敬指出,由於難度更高,目前仍在努力中但也陸續看到成果,例如:RCA、中石化等案。或如水金九地區的「台金」重金屬汙染,由於整治經費龐大,整筆土地遭列管而無法利用,汙染人無力負擔整治而使進度停滯,將拋出合理利用、低利貸款等政策,以尋求突破,展開整治行動。
環保署表示,已研擬3階段土壤及地下水汙染調查及整治技術認證制度,第1階段為「汙染場址完成整治技術證明」,已核發7案,尚有14案審查中;第2階段為「有效性整治技術證明」,預計於2022年開始實施,現正研擬相關執行方式。
第3階段為「環境技術查證」,遵循ISO14034國際標準對技術的表現能力、創新性與環境友善程度作系統性的評價,從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技術出發,逐步涵蓋其他環保技術,並透過國際組織互相認證的方式,幫助國內環保技術進入國際市場。
張子敬也提到,臺灣持續與條件類似的亞洲國家分享經驗,已經連任6屆亞太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工作小組主席國,包含臺韓雙方同意展延「臺韓土壤及地下水保護技術合作備忘錄」,也與泰國、越南等亞洲國家簽署相關合作備忘錄(M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