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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二級警戒至12/30 指揮中心公布跨年活動規範

指揮中心29日公布跨年活動防疫措施,販賣區外禁止飲食。圖為資料照。(Billy H.C. Kwok/Getty Images)
指揮中心29日公布跨年活動防疫措施,販賣區外禁止飲食。圖為資料照。(Billy H.C. Kwok/Getty Images)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9日宣布,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決定,自今(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另因應國際間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相關大型活動具有人潮擁擠、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的特性,仍應維持嚴格防疫管理並加嚴裁處。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大致上與去年規定差不多,特別要注意的地方,包括,能夠劃定、指定區域作為販賣區,民眾能在販賣區內飲食,不過販售區外禁止飲食、邊走邊吃,另外,大型活動相當擁擠,即便拍照也要戴口罩,全程皆須配戴口罩,入口處也須要量測體溫及消毒。

另外,陳時中也強調,疫情變化相當快速,活動限制及規定將會滾動式檢討。

根據指揮中心公布的大型活動指引內容,主辦單位應遵守指揮中心二級警戒公告措施、地方政府大型活動相關防疫規定,且在活動場域提供足量手部清消用品、提高公共廁所的消毒頻率並設有醫療應變措施,另外,除指定販賣區外,場內不得販售飲食,若是室內活動不得販售無座位票,須落實實聯制,規劃固定入口,且於入口處進行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

至於活動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補充水分除外,另外,除主持、表演及致詞人員得於正式拍攝或進行時免戴口罩,其餘人員及參加活動者不適用飲食(補充水分除外)、拍照等得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

主辦單位經地方政府同意,得設置專屬飲食區域供民眾脫口罩飲食,該區域須落實實聯制、入口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並不得邊走邊吃,亦不開放試吃,若違反以上規定、經工作人員勸導不聽者,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

而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的民眾、表演者及活動工作人員,不得參加相關活動。違反者將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