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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違法赴中兼職 監院促教部改善

臺灣大學化工系終身特聘教授李篤中。圖為資料照。(圖取自臺大化工系網頁)
臺灣大學化工系終身特聘教授李篤中。圖為資料照。(圖取自臺大化工系網頁)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台灣大學化工系終身特聘教授李篤中去年遭檢舉,涉嫌自2009年起未經許可主持中國研究計畫、擔任「長江學者」、參與「千人計畫」,事後僅遭教育部裁罰30萬元,且查無兼職事證。監察院認為,教育部應督同校方確實查處,科技部、陸委會也應防範國家重要科研技術外流。

教育部於2020年接獲檢舉稱,李篤中以自2009年起以中國哈爾濱工業大學的名義主持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三項研究計畫,研究經費總額逾新臺幣千萬元,甚至兼任「長江學者」講座教授、參與「千人計畫」。

但監察委員賴振昌、葉大華、蕭自佑、蘇麗瓊調查,教育部認為「須由學校依權責處理」,事後僅因李篤中拿中國資金做研究而依違反《兩岸條例》裁罰新臺幣30萬元,顯與不法所得有落差,致外界對是否能達成嚇阻效果產生質疑聲浪。

而對於兼職問題,監委們調查發現,李篤中曾在某國立大學相關網站得獎感言中自承擔任「中國教育部長江學者講座教授」等情事,但校方卻查無具體事證,查證顯欠積極,因此促請教育部督同學校確實查處,強化查核作為。

調查報告也提到,中國於2018年推出「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對臺31項措施),將臺灣科研人才納入「千人計畫」,中國國臺辦更公開宣稱有72名臺灣學者參與,事涉國安。教育部及科技部應向各公私立科研機構及大學院校現職、專任教師及相關人員積極宣導,辦理兩岸學術或科技交流時應恪遵相關法規及兩岸政策規範。

調查報告指出,面對中國利用海外攬才手法進行技術移轉,藉此剽竊各國商業機密、智慧財產權或先進技術,大陸委員會應會同相關部會借鏡國際防範做法,持續檢視我國現行的相關保護措施及法令規範是否齊備,以防止具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遭由中國設立或實質控制的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代理人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