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自2012年起要求政府政策宣導經費預算應專項編列,但監察委員賴鼎銘等人調查,政府直到2020年仍未落實,因此要求行政院督促主計總處澈底檢討;而「網軍」濫用網路資源引導輿論風向的問題引起社會各界關切,監委們呼籲,政院應釐清是否與政府政策宣導經費有關。
監委賴鼎銘、賴振昌及王麗珍指出,《預算法》於2011年1月已明定,政府辦理政策宣導應標示為「廣告」,並揭示機關名稱;且立法院早於2012年已決議,行政機關相關宣導經費應編列專項預算,並定期公布執行情形,但主計總處並未訂定相關作業規範或未落實執行。
監委們調查發現,中央行政機關2020年仍發生政策宣導經費編列項目與用途別科目不一致、未專項列示政策宣導預算等缺失情形;且行政機關2022年宣導經費預算編列作業,仍有預算書資料編列表達不一、非屬四大媒體經費列於同一預算項目中等問題,因此要求行政院督促主計總處澈底檢討。
調查報告也提到,雖然《預算法》今年6月9日修正,將辦理宣導費用適用範圍限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但政府辦理宣導業務並非僅於上述媒體;為避免外界質疑政府置入性行銷,行政院應就行政機關於四大媒體外辦理宣導時揭示機關名稱的必要性,督促主計總處再加審酌。
監委們認為,雖然《預算法》已將政府利用網路(社群)媒體辦理宣導業務的預算明確納入規範中,但近日「網軍」濫用網路資源製造高度政治性話題、引導輿論風向的議題引發社會關切,行政院應督促權責機關積極釐清相關資金來源,回應外界對於政府以宣導經費僱用「網軍」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