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宋姓男大生於今年11月7日開車途中,不慎與跑車瑪莎拉蒂擦撞,遭車上3惡煞拖下車連續痛毆,導致顱內出血昏迷、一度命危,暴力事件引發社會撻伐,中市警方形象也遭重創。台中地檢署偵結,24日將主嫌張敦量依殺人未遂、強制等罪名起訴,駕駛李韋霖、同車嫌犯陳勁豪,依傷害和強制兩項罪名起訴;另3煞指控宋姓大學生也打人部分,則是不起訴處分。
依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海神惡煞」張敦量等3人,與宋生擦撞後,張敦量持鋁棍,與李韋霖、陳勁豪下後,嚇逼宋生下車,宋生礙於3煞持有器械與威嚇等壓力而下車,張敦量先以手臂勒住宋生頸部,將宋生拉至MASERATI(瑪莎拉蒂)豪車側邊察看車損,又將宋生帶到一旁的人行道,拉扯宋生頭髮、搧巴掌,將宋生推倒在地,李、陳2人則是架著宋生,讓張持續搧宋生巴掌。
這段期間,張敦量等人還向坐在宋生車內的男女學生恫嚇:「妳們打電話試試看」等語,阻止報警後,又大聲嚇逼男女學生下車,宋生被打得倒地後,張敦量雖明知以腳猛力頭部,並使頭部大力撞擊堅硬地面,會發生死亡結果,仍以腳持續猛力踹踢倒臥在地的宋生頭部,導致宋生全身多次受傷,頭骨破裂硬膜上出血、氣腦及顱骨底部閉鎖性骨折,緊急送醫救治,施以緊急開顱硬腦膜上出血移除手術,以及電子式顱內壓監測器置放手術,才倖免於難。
中檢指出,張敦量觸犯刑法的強制罪、殺人未遂罪,刑法第271條規定,殺人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未遂能減輕量刑,至於另外2人,則依強制罪與傷害罪起訴。
針對3煞偵結後起訴,宋母24日回應外界宋生近況時表示,非常抱歉,兒子很堅持不肯被拍,他的反應甚是激動;並強調,兒子至今仍不敢談起這件事,想起惡煞當時的惡劣態度,完全不覺得有教化可能。
至於學校部分,宋母表示,兒子本學期已休學,但下學期是否復學,仍需讓醫院評估兒子的恢復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