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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2021年開罰金額破3.3億元創新高

金管會今年度裁罰金額首度突破3.3億元。圖為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記者賴意晴/攝影)
金管會今年度裁罰金額首度突破3.3億元。圖為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記者賴意晴/攝影)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金管會近日開鍘3家發生理專及行員弊案的銀行,且重罰不當給付非常規費用的7家保險公司,年底合計開罰4,040萬元,使金管會今年度裁罰金額首度突破3.3億元,達3億3,434萬元,創下史上新高。

根據金管會依據業務屬性統計,保險局12月30日對產險、壽險、銀行及保代缺失開罰2,040萬元,雖然受罰名單包含銀行,但罰鍰數仍計算於保險局裁罰案中。

而證期局開罰對象,除了證券期貨業、上市櫃公司,也納入非上市櫃的公開發行公司,以及會計師、財團法人等違規裁罰案。

金管會資料顯示,依照開罰金額排序,2021年保險局開罰73件、金額為1億3,540萬元,銀行局開罰13件、金額1億1,289萬元,證期局開罰273件、金額是8,605萬元;截至12月30日為止,三局開出359件罰單,共3億3,434萬元。

觀察金管會三大局近5年開罰件數與金額,包括:2017年為302件、2億6,754萬元;2018年為307件、1億9,825萬元;2019年為380件、3億38萬元;2020年的347件、3億2,613萬元。

2020年原本是史上最高罰鍰金額,但已被2021年的3億3,434萬元打破紀錄,不僅連3年罰鍰逾3億元,更是首次突破3.3億元,刷新金管會年度開罰的最高數字。

金管會每年都會編列罰款收入預算,考量近年法規上調罰鍰額度以及實務狀況,金管會罰款收入預算逐年上調。舉例來說,《銀行法》未修法前,裁罰上限是2百萬至1千萬元,但2019年修法大幅提高上限1千萬至5千萬元,並於2020年開始適用,等於擴大5倍之多;2021年金管會罰鍰預算數為2.51億元,而金管會實際罰鍰數超出預算數約0.83億元左右。

回顧2021年金管會出手較重的案子,包括台新銀行理專弊案遭罰3,000萬元、日盛金大股東申報不實挨罰2,500萬元、中信銀理專弊案遭罰1,400萬元,以及北富銀辦理保代業務疏失挨罰900萬元等。

細究案件類型,可以發現金管會對銀行理專開出的罰單金額,占總罰鍰近15%。金管會表示,銀行應加強內控防弊機制,尤其是業者行為的導正,才是監理的真正目的,除了業者能夠盡速落實與改正相關缺失外,法遵與內控的情形良好,才能維護客戶權益及金融市場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