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吳姓義務人曾因酒駕吊銷駕照,於109年7月間無照駕駛機車被警查獲,並因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檢定,遭裁罰19萬元逾期未繳。吳男在執行人員追查執行下,於日前自動前往分署將其欠繳19萬元罰鍰悉數繳清。
義務人吳男在106年間酒駕被吊銷駕照,並依法6年不得考照。但在109年7月5日吳男又在嘉義市宣信街與立仁街口被警查獲無照駕駛,並因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檢定,遭裁罰18萬元,且終身不得考領駕照。其被查獲無照駕駛部分也同時被裁罰1萬元,共計被罰19萬元。
吳男拒繳交通罰單被嘉義區監理所移送強制執行後,嘉義分署執行人員先通知他自行繳納但逾期不繳,後來執行人員查得其有郵局存款帳戶後即予扣押,同時因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令各地分署「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專案」,尤其因年節將屆要求對於滯欠酒駕罰鍰案件特別強力執行。執行人員隨即調查到吳男住所等處現場執行。
雖未遇義務人但是藉由鄰居轉知義務人酒駕情形係全民公敵,執行人員強力執行的決心。倘其仍不出面解決,他日會持續追查義務人所有財產查封抵繳,如其有隱匿財產情形,甚至不排除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吳男在執行人員緊迫盯人追查執行下,自知無法逃避繳款義務,乃於日前自動前往分署將其欠繳19萬罰鍰悉數繳清。
歲末年節時,酒後違規駕駛事件相對增加,酒駕肇事致人死傷案件引發國人交相撻伐。為遏止交通違規事件持續發生,確保用路人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通令各地分署「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專案」,尤其要求對於滯欠酒駕罰鍰案件特別強力執行。嘉義分署將持續對於相關案件不繳的義務人,調查所有財產徹底執行,展現貫徹公權力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