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焦點

印尼籍未成年三姊妹將遣返 內政部長:尋求合法解決機制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內政部及移民署會尊重專家、學者的意見,盡力協助印尼三姊妹。(中央社檔案照片)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內政部及移民署會尊重專家、學者的意見,盡力協助印尼三姊妹。(中央社檔案照片)

【記者袁世鋼/臺北報導】一名就讀中山女高一年級的印尼籍學生,自5歲起即與兩個妹妹隨著來臺工作的父母在臺灣成長,但父親因為違反《銀行法》遭判緩刑3年、撤銷永久居留證。由於依親的居留事由滅失,三姊妹已遭移民署通知,須在3月9日前離臺,因此,她們寫信向內政部長徐國勇陳情,希望能完成學業。

陳情信指出,三姊妹的父親是印尼籍移工並取得永久居留證,三姊妹10年前以依親事由從印尼移居來臺,但父親因為觸法導致永久居留證被撤銷,並限期2月9日前出境,姊妹三人也被移民署通知,須於3月9日前離臺。然而,就讀高中一年級的大姊早已立下要當醫師的人生規劃,國中三年級的妹妹正在準備5月的會考。

陳情信中提到,當她們得知無法繼續居留時相當錯愕,多年來的努力將付諸流水,想追求的夢想也將變成泡影;妹妹連續哭了好幾天,失去奮鬥的動力,無法將心思、精神集中在課業的衝刺上。對她們來說,印尼是一個陌生的國度,若返國將重新學習母語,適應生活環境,希望內政部能基於人道主義、保障受教權等考量,讓她們繼續在臺灣求學。

對此,臺北市教育局表示,就讀高一的姊姊可以先申請休學以保留學籍,最長兩年。至於分別讀國中、國小的兩個妹妹,該國中校長承諾,將以遠距教學方式完成國三學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但恐怕無法參加會考,國小校長說,未來重新回臺後,仍可申請符合年齡的國小年級繼續就讀。不過,受限於法律規定,三姊妹返回印尼後,三年內不得來臺。

徐國勇強調,會在法律範圍內尋求解決機制。雖然三姊妹的父親因故依法必須出境,但《入出國及移民法》仍有給予陳述意見及邀請專家、學者召開審查會的權益保障機制,內政部及移民署會尊重專家、學者的意見,盡力協助。他也呼籲,遵守法治是所有國民及居民的義務,切勿違法而殃及親友。

移民署表示,基於人道及家庭團聚立場,並考量她們皆未成年及尚在就學,且因疫情嚴重,在法令許可範圍內,暫時不會限令她們出國,讓她們能安心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