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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週二起開放移工第二階段專案引進  四來源國全面開放

勞動部7日宣布,自2月15日起,雇主可直接從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等來源國引進移工。圖為資料照。(記者余鋼/攝影)
勞動部7日宣布,自2月15日起,雇主可直接從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等來源國引進移工。圖為資料照。(記者余鋼/攝影)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我國嚴防邊境,禁止移工來臺,造成國內嚴重缺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7日宣布,自2月15日起,啟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雇主可直接從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引進移工,移工來臺前皆須完整接種疫苗,並配合相關防疫指引規定。

蔡孟良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上表示,為兼顧國內防疫安全及產業與家庭用人需求,自今年2月15日起,啟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移工來臺前,必須在來源國已完整接種疫苗;來臺後,開放雇主安排移工至防疫旅館進行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並確實遵照相關防疫指引規定辦理。

蔡孟良表示,經評估移工引進不至於影響社區防疫安全,且經確認移工來源國均已配合相關防疫措施,自今年2月15日起,取消第一階段積分制引進方式,接續啟動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雇主得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來源國引進移工。

蔡孟良說,移工入境前,應已完整接種疫苗,並上傳接種證明至勞動部網站,且經查核同意;雇主應安排移工至防疫旅館進行檢疫,事前需向防疫旅館所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備查,移工完成14天檢疫後,應於同一防疫旅館銜接7天自主健康管理,才能夠前往工作地點。

至於其他防疫措施,均比照第一階段實施,蔡孟良說,包括來源國應減少海外訓練所人數、移工入境前應完成PCR檢測及一人一室隔離,以及購妥確診醫療保險,入境後立即 PCR採檢,檢疫結束再次PCR採檢,後續銜接自主健康管理並依規定再做一次快篩。

相關規定應確實遵照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及其他相關指引等規定,雇主如未依規定辦理,將以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論處罰鍰或廢止聘僱許可。

另外,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也在記者會上,公布第22期公費疫苗預約規劃,自2月9日起,開放滿18歲以上民眾,且已完整接種兩劑COVID-19疫苗滿12週能夠預約接種疫苗追加劑,這次也在2月9日午至2月11日依年齡層分階段開放預約,2月14日至2月20日提供施打。

至於疫苗接種後通報死亡的不良事件,新增11例死亡個案,包括7例接種莫德納疫苗,年齡為49至86歲間,為接種疫苗後當日至 10日間發生;4人接種BNT 疫苗,年齡為42至55歲間,為接種疫苗後 4 日至10日間發生,截至目前累計1304人接種疫苗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