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冬季奧運會上,25人組成的中國男子冰隊有2/3的成員為外國籍,主要是美國人和加拿大人。這些人在俄羅斯打職業冰球賽,由義大利人執教,用英語溝通。媒體揶揄,組建中國冰球隊是北京冬奧最嚴密的祕密之一。
2月10日中國男子冰球隊首戰美國隊,以0比8敗給對手。2月12日小組賽第二輪,中國隊又敗給德國隊。
由25人組成的中國男子冰球隊,2/3的成員來自海外,包括17名在北美出生或度過童年的滑冰選手,及一名來自俄羅斯的選手。
球員國籍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之一。事實上,與許多冬季運動一樣,冰球在中國並不盛行。《紐約時報》報導,儘管中國自1963年以來一直是國際冰球聯合會的成員,但迄今為止,中國從未有男子團體參加過奧運會。聯合會的紀錄顯示,中國的註冊球員不到1萬4千名,其中大部分是初級球員。
此外,中國還有全球數一數二嚴苛的《國籍法》,除了極少數例外情況,中共不允許雙重國籍。另外,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奧林匹克憲章》第41條規定:任何奧運會運動員都必須是為他報名的國家奧委會所在國的國民。
為了讓這些外國人代表中國出賽,並確保獲得奧運參賽資格,《華爾街日報》形容,組建中國冰球隊是北京冬奧最嚴密的祕密之一。
中國球隊加入外國俱樂部
《紐時》報導,這些外籍球員被簽到新的中國俱樂部──崑崙鴻星。由於中國本身沒有冰球職業聯賽,2016年,崑崙鴻星加入了大陸冰球聯賽(Kontinental Hockey League,以下簡稱KHL)。KHL是以俄羅斯為主的聯賽,還有來自白俄羅斯、芬蘭和拉脫維亞等國的俱樂部。
報導說,崑崙鴻星雖然獲得了大量資源,但在積分榜上很糟糕。本賽季到目前為止,崑崙隊的戰績為9勝39負,是KHL中最差的。中國奧運冰球隊的所有成員都為崑崙隊效力,這是一支透過官僚手段而組成的奧運代表隊,且點燃了北京對該球隊有所表現的期待。
《華爾街日報》2月12日報導,國際奧會規定參賽者必須是他們所代表國家的公民,東道國如何設法派出一支主要由外國人組成的國家隊,成為北京奧運會最嚴密保密的祕密之一。
該球隊的組成涉及中共方面對國際冰球規則的「創造性解釋」,及國際奧會改變規則。然而,直接負責中國冰球隊的中國(共)奧會、國際冰球聯合會或國際奧會,都不會回應有關這支球隊的外籍傭兵問題。
外籍球員疑有雙重國籍
在這些外籍球員中,最有名的是28歲的凱利奧斯(Jake Chelios),他是NHL傳奇人物克里斯.凱利奧斯(Chris Chelios)的兒子。在為北京效力時,凱利奧斯改名為「Jieke Kailaosi」。
凱利奧斯證實,他和他的幾名中國隊隊友仍然持有美國護照。當被問及他是否已入籍成為中國公民時,他說:「我認為我們不應該對此發表評論。」
報導說,國際冰球聯合會手冊中一條規則顯示,改變國籍的運動員必須「證明他在10歲生日後,至少連續兩個冰球賽季和連續16個月(480天)參加了新國家的全國比賽」,然後才能代表新國家參加比賽。
因為中共實施清零防疫措施,跨境旅行大幅減少,崑崙鴻星的老闆恩戈克(Billy Ngok)將團隊臨時搬遷到莫斯科附近的小鎮梅季希(Mytishchi)。球隊在那裡訓練和比賽,直到今年1月20日他們才飛往北京,搬進奧運村。
《華日》報導,根據國際冰聯規則的嚴格解釋,在俄羅斯的這幾個月不計入球員的480天。然而,由於疫情的特殊情況,國際冰聯似乎忽略了中國隊的這個技術問題。
國際冰聯的一位發言人沒有向《華日》評論其執行規則的嚴格程度,並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補充說:「運動員在奧運比賽中註冊時,護照檢查工作不是由國際冰聯,而是由國際奧會進行的。」
國際奧會能提議豁免
事實上,中國男子冰球隊的外籍球員也必須符合奧運參賽資格。大多數代表出生地以外國家參加奧運會的運動員,都透過雙重國籍的方式滿足《奧林匹克憲章》第41條的要求。然而這在中國是不可能的,中共政策不承認雙重國籍。崑崙鴻星官網顯示,7名外籍球員擁有中國血統,擁有「長期的雙國籍」身分。
但《奧林匹克憲章》第41條還賦予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就國籍提出「例外」的能力。國際奧會沒有回答《華日》有關執委會是否為中國隊破例的問題,僅重申了第41條的措辭,並把責任推給北京政府。
國際奧會發言人亞當斯(Mark Adams)2月11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規定並沒有更改,「通常他們必須持有護照」。
中共當局和國家體育總局冬季運動中心沒有回應《華日》關於中國冰球隊球員國籍的數次詢問。
專家:球員國籍問題 中方讓步
針對中國男子冰球隊成員的國籍問題,德國之聲報導,研究中國體育產業的英國專家德雷爾(Mark Dreyer)認為,「顯然中國本土球員在奧運會上沒有競爭力」,為了挽回運動場上的顏面,中共勢必讓步。
「最初的選項可能是『放棄你的護照,給你中國護照』,但球員不願意。最終中國(共)不得不妥協說:『好吧,那有什麼變通方法?』」德雷爾說,雙重國籍「絕對是個漏洞」,「他們(中共)只是不希望外傳,以免被說這些人獲得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