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提醒家長與照護者,因兒童的器官尚未發育成熟,對於藥品的吸收、分布、代謝、排除都與成人不同,故兒童使用藥品時,應謹記下列「五要五不」:
五要
①「要」核對藥袋資訊:領藥時核對藥袋上姓名、藥名、數量,以免錯領藥品。
②「要」使用正確給藥技巧:了解各劑型的使用方法,針對不同年齡兒童採取適合的給藥方式,以提高服藥順從性。
③「要」注意兒童用藥後情形:兒童用藥後應留意其身體變化,如出現不適,應盡速回診。
④「要」記錄兒童過敏之藥品:若發生過敏反應,應將藥品記錄於兒童手冊,並於就醫時告知醫師或藥師。
⑤ 如有疑義,「要」諮詢藥師或醫師:藥品的使用如有疑義,應諮詢藥師或醫師,例如:如何使用栓劑藥品?兒童將藥吐出是否需要補服?
五不
①「不」自行購藥給兒童使用:尤其3歲以下兒童,最好經醫師處方或指示使用藥品治療,以免延誤治療或發生藥品不良反應。
②「不」自行停藥或調整劑量:應遵循藥袋或醫師藥師指示,例如抗生素藥品應整個療程服用完畢,以免發生抗藥性。
③「不」任意放置藥品:藥品應放置於兒童不易拿取處,磨粉後的藥品應避免受潮,勿放置冰箱;肛門栓劑須放在乾燥陰涼處或於冰箱冷藏;藥水經打開或乾粉泡製後需冷藏保存。
④「不」自行使用之前未用完的藥品:未使用完之藥粉或藥水易變質,當次未用完應予丟棄。
⑤「不」建議藥品與果汁或牛奶一起使用:應以開水服用,不建議將藥品加在牛奶或果汁中,以免產生交互作用。
食藥署再次呼籲:孩子不是大人的縮小版,因此就醫或領藥時,可多諮詢醫師及藥師,了解用藥正確方式及可能的不良反應,並遵循醫囑,才能守護小病人的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