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舊城區大樓火警!台中市中區興中街惡火造成6死6傷重大傷亡,肇事原因指向屋主長期堆積大量回收物,加上頂樓加蓋四週以鐵皮圍住,導致火災竄燒,住戶逃生困難而釀禍。市長盧秀燕7日二度赴中國附醫了解傷患,說明搜救工作已吿一段落,現在正逐一清查傷亡者身份,其中3位輕傷已出院,有3位傷者救治中,此次受影響的40位住戶,已安排入住安置地點。
據環保局指出,7樓建物為莊姓屋主所有,因有回收雜物習性,包括2樓一整層、各樓梯間及1樓通道等都堆滿雜物,多次被檢舉,是附近民眾、里長的頭痛人物。
6日大火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柳川里長蔡翠碧心說,親眼看到1位民眾墜樓,而該棟大樓為共隔成3、40間出租,屋主平時喜歡撿資源回收,在火災前2天環保局才剛來載走3車的資源回收物品,否則火勢恐更大。
盧秀燕指出,屋主大量堆置雜物從前年至今已裁罰26次共開罰15.6萬元,但屢勸不聽、屢罰不怕,去年12月警方以違反公共安全罪嫌法辦,環保局與區公所也常去強制清除雜物,最近1次是3月4日,沒想到6日竟發生火警。
屋主不繳罰款 還告環保局搶奪財物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莊女在公共空間堆放雜物,影響到環境衛生,依《廢清法》在2020年裁罰14件、去年10件,今年有2件,共裁處26件,每件都以最重罰6千元。但大樓屋主都要等到強制執行才繳納,環保局已強制清除雜物共13次,還曾被她提告3次搶奪財物。
都發局長黃文彬說明,興中街93號領有75年的使用執照,建築物本身是合法的建築物,民國86年變更使用二、五、六、七樓作為旅館,二樓有2間房,五至七樓各有6間房間,總共20間套房;民國93年登記旅館業,旅館登記證於108年廢止,現由房東出租民眾。頂樓加蓋部分應是違建,會勘若違法,將依建築法裁罰。
另據消防局第七大隊表示,初步調查整棟樓共隔成41個房間,其中11間已出租,目前住12人,火警時包括隔壁棟的住戶共疏散29人。對於釀禍主因,根據最近3年的3次查報,除發現樓梯、走廊等逃生通道堆滿雜物,還發現屋主私自在樓梯間加裝了門。消防局長曾進財則表示,初步研判,頂樓部分並非起火點,詳細起火原因仍需待火災調查,檢方也已在凌晨介入偵辦。
救救中區! 藍綠議員齊譴責
針對中區舊大樓火警,中西區藍綠議員齊譴責。國民黨議員張彥彤指出,該棟房子長期以來都是附近民眾的惡夢,他問市府「這到底是不是能夠可以避免的問題呢?」民進黨議員黃守達則強調,中區的問題沈痾已久,他呼籲盧市長,除了事後到場勘災與慰問,老舊的大樓、弱勢的住民,都需要市府更積極的介入與關懷,廣設社會住宅、公辦都更、補助危老建築改善等,救救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