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小玉」朱玉宸與莊姓助手涉嫌利用Deep Fake(深偽技術)製作不雅影片,將女性藝人、政治人物、網紅等119人臉部移花接木,在通訊軟體Telegram中客製化販售,不法獲利高達1,338萬餘元。新北地檢署16日依違反《個資法》及加重誹謗、妨害風化等罪起訴2人。
檢警調查,「小玉」自2020年7月起在社群軟體Twitter上成立粉絲團「台灣網紅挖面」,後改名為「台灣網紅影片合成」,以30秒換臉短片招募網友加入Telegram群組,只要支付400元即可成為會員;會員則可透過雲端連結觀看影片,付費400元可觀看3到15分鐘的換臉短片、1‚900元則可購買15分鐘以上長片,吸引數千人加入。
「小玉」找來助手莊男協助,由莊男負責上網蒐集女性公眾人物的影片、照片,每名對象至少須擷取上萬筆臉部影像,再由「小玉」使用DeepFace軟體將被害者臉部與成人影片結合,以假亂真。甚至不時舉辦票選活動,客製化會員們最想看的對象。包含高雄市議員黃捷、立委高嘉瑜等政治人物,知名藝人蔡依林、「雞排妹」鄭家純等共119人受害。
檢警在2021年10月間前往「小玉」位於新北市的工作室、住處執行搜索,並將他及他的女友耶女、莊男等3人逮捕到案。檢方認為,「小玉」與莊男為圖私利,將女性物化,恣意濫用人工智慧合成技術,偽造出擬真性極高的猥褻影片,並透過網路加以散布,對被害人造成持續性傷害,但考量2人始終認罪,建請法院妥適量刑;耶女因不知情而不起訴。
檢方估計,「小玉」不法獲利金額高達1,338萬餘元,扣除警方搜索時扣押的現金456萬5千元、銀行帳戶中的存款259萬餘元、法拍賓士車GLC 300所得195萬2千元,共912萬餘元財產後,仍有426萬元犯罪所得須追徵。◇